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高考是人才选拔的重要平台,关系广大考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这些年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省高考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是,当前国内各类考试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形势相当严峻,尤其是年初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泄密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也对2012年的高考工作敲响了警钟。2012年将迎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切实做好2012年高考组织工作,确保高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切实承担各自职责。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要建立考点现场联合值班制度;公安、武警要加强警力,认真做好试卷运送和保管、考点周边巡查监控、阅卷场所安全保卫工作;公安、经信、通信、互联网管理等部门要指定专人严密监控网上信息,严防有害信息的上载、传播;无线电管理和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共同做好考区考点电子信号监控工作,启动无线信号测向车不间断巡查,发现可疑信号源及时进行控制查处;安全部门负责对涉嫌考试作弊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技术鉴定,提供相关工作支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对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外围车辆密集路段的管理,必要时对重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对运送考生车辆、船只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交通顺畅安全;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周边噪音源和环境的监控整治,合理引导错时施工,保障考点考试安静;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并协助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和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防控,组织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馆等考生集中场所的专项执法检查,防止重大疫情、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电力部门要确保考试和评卷期间相关场所供电安全和应急维修;教育、公安、民族、体育、科协等部门要加强对申报高考加分考生资格、身份及其项目的审查把关,体育部门要做好体育加分考生的测试工作;联通公司要加强对标准化考点建设的技术支撑,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邮政部门要确保录取通知书安全、及时送达考生手中。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全力做好与本系统有关的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2012年高考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狠抓考试安全关键环节,切实维护高考秩序
要全面加强对考试命题和试卷印刷、运送、保管以及考试实施、评卷等各考务工作环节的监控与管理。对关键环节和岗位实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监控。试题试卷安全是高考安全的核心,不能有丝毫的闪失和差错。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试卷保密工作规定,认真做好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明确试卷印制、运送、保管、发放等环节具体细则,完善试卷保管室的网上监控功能,严格预防,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各级政府要协调高考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的保障工作,公安武警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增派警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密室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公安武警等保卫人员值守,相关工作必须保证双人制约。试卷从考点考务办公室到考场,要建立封闭式的专门通道。高考前,全省要集中进行试卷保密室的普查,查漏补缺,消除隐患。要全力维护考点良好秩序。2012年高考,所有考点都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并确保投入使用。要做好考点、考场的清理工作,考场课桌间距不得少于80厘米。要严格执行监考回避、异地巡考等监督制约制度,对考风考纪存在隐患的考区,由设区市统筹力量实行异地监考。要确保高考数据信息安全,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考生个人成绩和名次号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严禁以信息发布或传递等谋取非法利益。
四、完善应急预案,依法打击违法舞弊行为
各地要制订完善高考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处置模拟演练。要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旦遇到突发事件确保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控制事态,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研究考前考点门口拥堵的解决办法,及时引导考生进入考点,消除安全隐患。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的教育。有关学校和考点要切实承担起诚信考试、考风考纪教育、考前舆情研判责任,将考风考纪情况纳入教育部门和学校考核体系,增强其责任感和自觉性。要从严打击盗窃、传播、出售考卷、兜售作弊工具、帮助考生作弊、以卖题为名进行诈骗、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要继续在全省采用考场屏蔽系统等各种有效技术装备,采取现代技术手段,防范、打击违规舞弊行为,重点打击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和群体性舞弊等行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个别地方旁窥抄袭等传统作弊方式的抬头。对舞弊行为,尤其是群体性舞弊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对执法犯法、纵容、包庇违规舞弊或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严肃查处。高等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对本校学生参与替考、高科技舞弊要予以严惩。
教育部门要对本部门批准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理,重新审核并明确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性质、业务和受训范围,对出现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五、强化舆论引导,严禁炒作高考
宣传、教育部门及新闻媒体等要加强沟通,合力营造良好的高考舆论氛围,为考生创造一个平静、宽松、和谐的考试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确保我省考试招生公平公正采取的相关举措,让社会、考生及家长了解我省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对涉及高考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新闻媒体要提前与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沟通,核实后再予报道;对影响考试招生工作全局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要快速反应,密切配合,有效处置。要严肃新闻工作纪律,各新闻媒体不得炒作试卷试题难易度、炒作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炒作高考状元以及通过其他形式对高考进行炒作。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要加强对考生的全过程指导,使每位考生全面、及时了解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六、落实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考试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建立履行责任报告制度,将具体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对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区出了问题要由考区所在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点的问题则要追究考点学校主考责任。要实行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耐心细致做好相关工作,将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高考是人才选拔的重要平台,关系广大考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这些年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省高考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是,当前国内各类考试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形势相当严峻,尤其是年初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泄密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也对2012年的高考工作敲响了警钟。2012年将迎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切实做好2012年高考组织工作,确保高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切实承担各自职责。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要建立考点现场联合值班制度;公安、武警要加强警力,认真做好试卷运送和保管、考点周边巡查监控、阅卷场所安全保卫工作;公安、经信、通信、互联网管理等部门要指定专人严密监控网上信息,严防有害信息的上载、传播;无线电管理和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共同做好考区考点电子信号监控工作,启动无线信号测向车不间断巡查,发现可疑信号源及时进行控制查处;安全部门负责对涉嫌考试作弊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技术鉴定,提供相关工作支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对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外围车辆密集路段的管理,必要时对重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对运送考生车辆、船只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交通顺畅安全;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周边噪音源和环境的监控整治,合理引导错时施工,保障考点考试安静;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并协助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和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防控,组织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馆等考生集中场所的专项执法检查,防止重大疫情、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电力部门要确保考试和评卷期间相关场所供电安全和应急维修;教育、公安、民族、体育、科协等部门要加强对申报高考加分考生资格、身份及其项目的审查把关,体育部门要做好体育加分考生的测试工作;联通公司要加强对标准化考点建设的技术支撑,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邮政部门要确保录取通知书安全、及时送达考生手中。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全力做好与本系统有关的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2012年高考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狠抓考试安全关键环节,切实维护高考秩序
要全面加强对考试命题和试卷印刷、运送、保管以及考试实施、评卷等各考务工作环节的监控与管理。对关键环节和岗位实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监控。试题试卷安全是高考安全的核心,不能有丝毫的闪失和差错。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试卷保密工作规定,认真做好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明确试卷印制、运送、保管、发放等环节具体细则,完善试卷保管室的网上监控功能,严格预防,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各级政府要协调高考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的保障工作,公安武警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增派警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密室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公安武警等保卫人员值守,相关工作必须保证双人制约。试卷从考点考务办公室到考场,要建立封闭式的专门通道。高考前,全省要集中进行试卷保密室的普查,查漏补缺,消除隐患。要全力维护考点良好秩序。2012年高考,所有考点都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并确保投入使用。要做好考点、考场的清理工作,考场课桌间距不得少于80厘米。要严格执行监考回避、异地巡考等监督制约制度,对考风考纪存在隐患的考区,由设区市统筹力量实行异地监考。要确保高考数据信息安全,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考生个人成绩和名次号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严禁以信息发布或传递等谋取非法利益。
四、完善应急预案,依法打击违法舞弊行为
各地要制订完善高考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处置模拟演练。要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旦遇到突发事件确保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控制事态,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研究考前考点门口拥堵的解决办法,及时引导考生进入考点,消除安全隐患。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的教育。有关学校和考点要切实承担起诚信考试、考风考纪教育、考前舆情研判责任,将考风考纪情况纳入教育部门和学校考核体系,增强其责任感和自觉性。要从严打击盗窃、传播、出售考卷、兜售作弊工具、帮助考生作弊、以卖题为名进行诈骗、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要继续在全省采用考场屏蔽系统等各种有效技术装备,采取现代技术手段,防范、打击违规舞弊行为,重点打击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和群体性舞弊等行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个别地方旁窥抄袭等传统作弊方式的抬头。对舞弊行为,尤其是群体性舞弊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对执法犯法、纵容、包庇违规舞弊或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严肃查处。高等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对本校学生参与替考、高科技舞弊要予以严惩。
教育部门要对本部门批准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理,重新审核并明确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性质、业务和受训范围,对出现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五、强化舆论引导,严禁炒作高考
宣传、教育部门及新闻媒体等要加强沟通,合力营造良好的高考舆论氛围,为考生创造一个平静、宽松、和谐的考试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确保我省考试招生公平公正采取的相关举措,让社会、考生及家长了解我省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对涉及高考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新闻媒体要提前与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沟通,核实后再予报道;对影响考试招生工作全局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要快速反应,密切配合,有效处置。要严肃新闻工作纪律,各新闻媒体不得炒作试卷试题难易度、炒作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炒作高考状元以及通过其他形式对高考进行炒作。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要加强对考生的全过程指导,使每位考生全面、及时了解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六、落实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考试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建立履行责任报告制度,将具体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对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区出了问题要由考区所在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点的问题则要追究考点学校主考责任。要实行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耐心细致做好相关工作,将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