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义乌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
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争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义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在我市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商标管理工作机制和商标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综合能力明显提升,商标社会认知度有明显提高,商标战略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商标在区域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促进和导向作用更加明显。具体目标是:
(一)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注册量稳定增加,境外注册商标数量显著增加,农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数大幅上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实现新突破,力争到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数5万件以上,国际注册商标4000件以上。
(二)知名商标大量涌现。驰名、著名商标总量稳步增长,在优势行业培育形成一批驰名商标群、著名商标群。力争到2015年,行政认定驰名商标2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115件以上。
(三)企业商标管理和运用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商标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重要资产和核心竞争力,以商标为核心的品牌发展体系日趋健全。
(四)市场商标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场名牌带动战略进一步深化,形成“市场吸引名牌,名牌拓展市场”的良好氛围。力争到2015年,市场内各类品牌总经销、总代理达1.5万家以上。
(五)商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投诉渠道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追究衔接顺畅。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自我保护机制初步建立,保护商标权的社会力量不断壮大,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六)商标发展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代理行业管理逐步规范,商标知识宣传普及面不断拓宽,市场主体和市民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参与商标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商标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逐步建立包括商标、专利、版权、标准在内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利用网络等技术,建立快捷方便的知识产权咨询渠道,加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工商局、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
2.建立便利服务“绿色通道”
对被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建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预约办理、优先办理等服务便利,并对其品牌培育予以支持和资助。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
3.积极推进品牌指导站建设
以“有用、管用、实用”为原则,在各镇街和相关行业协会设立品牌指导站,落实品牌指导站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品牌指导站在商标战略实施和品牌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力争到2012年底实现品牌指导站镇街全覆盖。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质监局、镇街等单位配合。
4.大力发展商标代理机构
积极培育商标代理中介机构,引导做大做强,提高商标代理服务能力。加强商标代理机构自律建设,引导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代理。支持商标交易、咨询、评估等服务机构发展,充分发挥商标服务机构在促进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工商局
(二)提升商标创造力
1.加大商标知识宣传力度
(1)加强相关职能部门门户网站商标栏目建设,及时更新完善知识产权资讯;充发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载体,举办系列商标主题宣传,营造良好的商标战略发展氛围。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公安局、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海关等单位配合。
(2)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通过开设专栏、专题、专刊等形式,开展各种商标主题活动,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商标战略,普及商标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宣传部配合。
(3)以优势行业为重点,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平台,有针对性、分层次地开展商标培训,有效提高其商标注册和商标运用水平。充分发挥商标协会作用,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会员企业商标运用水平。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2.加大商标的财政扶持力度
贯彻实施《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义乌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2〕10号)文件精神,落实商标品牌发展财政奖励、补贴政策。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财政局配合。
3.加强商标专业人才建设
积极开展商标执法人员和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急需的商标等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人劳社保局等单位配合。
(三)提高商标运用和管理水平
1.大力提升商标知名度
鼓励和帮助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产品服务质量等方式提高商标的知名度。积极推荐我市知名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和浙江省著名商标。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组织实施。
2.加快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发展
鼓励企业走自主品牌道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自主品牌,对企业培育自主品牌给予资助。加强产业商标分析,积极推动区域品牌发展,在“拉链”、“衬衫”、“饰品”、“袜业”四个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基础上,再扶持2个以上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树立义乌产业品牌形象。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质监局、相关镇街等单位配合。
3.开展“市场商品质量提升”工程
引导提升市场品牌价值,鼓励引进国内外品牌产品在市场设立总经销、总代理。支持、指导市场业主注册商标,积极指导“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争创驰名商标,加快形成“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品牌价值。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商务局、质监局、商城集团等单位配合。
4.加快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
积极引导具有区域特色的农副产品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商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发挥地理标志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作用,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农业局、相关镇街等单位配合。
5.推进商标权质押融资
引导企业主动运用商标权融资,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此项工作由人行牵头,经信委、工商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各金融机构等单位配合。
6.加强企业商标管理
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规范商标使用,强化商标管理;深化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完善市场品牌数据库建设,把好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关。加强企业定牌加工商标备案管理,有效预防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商务局、商城集团等单位配合。
(四)加大商标保护力度
1.加大商标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商务局、质监局、公安局、检验检疫局、海关等单位配合。
2.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以义博会、文博会、森博会、旅博会四大展会为核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会展办、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商城集团等单位配合。
3.加强商标保护综合机制建设
以信息化为手段,推行商标网格化、专业化管理,实现商标行政管理的流程化和精细化。完善“打防管控引”五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商标保护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商标侵权联合执法的力度,强化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商标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公安局、检验检疫局、海关等单位配合。
4.强化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
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商标权执法联络机制和定期沟通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公安局、质监局、海关、检验检疫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配合。
5.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尊权维权作用
充分发挥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平台体系作用,创新联合维权工作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及各类工商组织整合行业内的知识产权资源,制定行业商标保护公约,妥善解决行业内的商标纠纷,依法维护会员的整体利益。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商务局、质监局等单位配合。
6.加大进出口环节商标保护力度
加大有关海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的高压态势。引导、鼓励我市经营主体持自有商标到海关备案,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此项工作由海关牵头,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配合。
7.建立重点企业商标保护联络员制度
指定专人专岗,与各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实行工作对接。对重点企业商标保护提供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发生商标纠纷或投诉,及时进行指导、协调和受理。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等单位配合。
8.加强企业海外维权指导
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制定海外商标维权指引,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行为。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公安局、商务局、外侨办等单位配合。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2012年5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营造工作氛围。
(二)贯彻实施阶段(2012年6月—2012年10月)。各相关单位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对照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加大创建工作推进力度。
(三)准备迎检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各相关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形成部门总结材料,工商局按考核要求准备验收材料,迎接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1月—2015年12月)。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评估办法》的要求,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弥补不足,进一步丰富、完善实施商标战略有效举措,推进商标战略全面深入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是我市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有效载体,是加快我市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动力、促进自主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市场发展竞争力、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挑战、加快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具体行动。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创新理念,落实举措,健全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取得成功。
(二)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加强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工商局为实施本工作方案的牵头单位,负责全面规划、组织推进、统筹协调、情况综合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分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三)大胆探索,健全机制。结合义乌实际,突出自身优势,制定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商标战略实施发展规划。探索新思路,实践新方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形成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商标战略实施新局面。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企业和经营户的主体作用、社会的协同作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为载体,加强商标战略宣传,普及商标知识,深化全社会的商标名牌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树立典型、曝光制假售假行为,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商标、企业追求商标、社会崇尚商标、人人关注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
《义乌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义乌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
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争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义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在我市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商标管理工作机制和商标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综合能力明显提升,商标社会认知度有明显提高,商标战略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商标在区域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促进和导向作用更加明显。具体目标是:
(一)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注册量稳定增加,境外注册商标数量显著增加,农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数大幅上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实现新突破,力争到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数5万件以上,国际注册商标4000件以上。
(二)知名商标大量涌现。驰名、著名商标总量稳步增长,在优势行业培育形成一批驰名商标群、著名商标群。力争到2015年,行政认定驰名商标2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115件以上。
(三)企业商标管理和运用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商标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重要资产和核心竞争力,以商标为核心的品牌发展体系日趋健全。
(四)市场商标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场名牌带动战略进一步深化,形成“市场吸引名牌,名牌拓展市场”的良好氛围。力争到2015年,市场内各类品牌总经销、总代理达1.5万家以上。
(五)商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投诉渠道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追究衔接顺畅。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自我保护机制初步建立,保护商标权的社会力量不断壮大,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六)商标发展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代理行业管理逐步规范,商标知识宣传普及面不断拓宽,市场主体和市民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参与商标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商标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逐步建立包括商标、专利、版权、标准在内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利用网络等技术,建立快捷方便的知识产权咨询渠道,加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工商局、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
2.建立便利服务“绿色通道”
对被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建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预约办理、优先办理等服务便利,并对其品牌培育予以支持和资助。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
3.积极推进品牌指导站建设
以“有用、管用、实用”为原则,在各镇街和相关行业协会设立品牌指导站,落实品牌指导站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品牌指导站在商标战略实施和品牌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力争到2012年底实现品牌指导站镇街全覆盖。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质监局、镇街等单位配合。
4.大力发展商标代理机构
积极培育商标代理中介机构,引导做大做强,提高商标代理服务能力。加强商标代理机构自律建设,引导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代理。支持商标交易、咨询、评估等服务机构发展,充分发挥商标服务机构在促进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工商局
(二)提升商标创造力
1.加大商标知识宣传力度
(1)加强相关职能部门门户网站商标栏目建设,及时更新完善知识产权资讯;充发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载体,举办系列商标主题宣传,营造良好的商标战略发展氛围。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公安局、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海关等单位配合。
(2)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通过开设专栏、专题、专刊等形式,开展各种商标主题活动,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商标战略,普及商标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宣传部配合。
(3)以优势行业为重点,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平台,有针对性、分层次地开展商标培训,有效提高其商标注册和商标运用水平。充分发挥商标协会作用,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会员企业商标运用水平。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2.加大商标的财政扶持力度
贯彻实施《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义乌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2〕10号)文件精神,落实商标品牌发展财政奖励、补贴政策。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财政局配合。
3.加强商标专业人才建设
积极开展商标执法人员和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急需的商标等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人劳社保局等单位配合。
(三)提高商标运用和管理水平
1.大力提升商标知名度
鼓励和帮助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产品服务质量等方式提高商标的知名度。积极推荐我市知名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和浙江省著名商标。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组织实施。
2.加快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发展
鼓励企业走自主品牌道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自主品牌,对企业培育自主品牌给予资助。加强产业商标分析,积极推动区域品牌发展,在“拉链”、“衬衫”、“饰品”、“袜业”四个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基础上,再扶持2个以上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树立义乌产业品牌形象。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质监局、相关镇街等单位配合。
3.开展“市场商品质量提升”工程
引导提升市场品牌价值,鼓励引进国内外品牌产品在市场设立总经销、总代理。支持、指导市场业主注册商标,积极指导“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争创驰名商标,加快形成“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品牌价值。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商务局、质监局、商城集团等单位配合。
4.加快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
积极引导具有区域特色的农副产品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商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发挥地理标志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作用,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农业局、相关镇街等单位配合。
5.推进商标权质押融资
引导企业主动运用商标权融资,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此项工作由人行牵头,经信委、工商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各金融机构等单位配合。
6.加强企业商标管理
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规范商标使用,强化商标管理;深化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完善市场品牌数据库建设,把好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关。加强企业定牌加工商标备案管理,有效预防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商务局、商城集团等单位配合。
(四)加大商标保护力度
1.加大商标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商务局、质监局、公安局、检验检疫局、海关等单位配合。
2.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以义博会、文博会、森博会、旅博会四大展会为核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会展办、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商城集团等单位配合。
3.加强商标保护综合机制建设
以信息化为手段,推行商标网格化、专业化管理,实现商标行政管理的流程化和精细化。完善“打防管控引”五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商标保护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商标侵权联合执法的力度,强化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商标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公安局、检验检疫局、海关等单位配合。
4.强化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
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商标权执法联络机制和定期沟通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公安局、质监局、海关、检验检疫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配合。
5.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尊权维权作用
充分发挥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平台体系作用,创新联合维权工作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及各类工商组织整合行业内的知识产权资源,制定行业商标保护公约,妥善解决行业内的商标纠纷,依法维护会员的整体利益。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商务局、质监局等单位配合。
6.加大进出口环节商标保护力度
加大有关海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的高压态势。引导、鼓励我市经营主体持自有商标到海关备案,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此项工作由海关牵头,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配合。
7.建立重点企业商标保护联络员制度
指定专人专岗,与各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实行工作对接。对重点企业商标保护提供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发生商标纠纷或投诉,及时进行指导、协调和受理。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等单位配合。
8.加强企业海外维权指导
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制定海外商标维权指引,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行为。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公安局、商务局、外侨办等单位配合。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2012年5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营造工作氛围。
(二)贯彻实施阶段(2012年6月—2012年10月)。各相关单位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对照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加大创建工作推进力度。
(三)准备迎检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各相关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形成部门总结材料,工商局按考核要求准备验收材料,迎接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1月—2015年12月)。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评估办法》的要求,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弥补不足,进一步丰富、完善实施商标战略有效举措,推进商标战略全面深入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是我市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有效载体,是加快我市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动力、促进自主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市场发展竞争力、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挑战、加快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具体行动。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创新理念,落实举措,健全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取得成功。
(二)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加强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工商局为实施本工作方案的牵头单位,负责全面规划、组织推进、统筹协调、情况综合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分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三)大胆探索,健全机制。结合义乌实际,突出自身优势,制定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商标战略实施发展规划。探索新思路,实践新方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形成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商标战略实施新局面。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企业和经营户的主体作用、社会的协同作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为载体,加强商标战略宣传,普及商标知识,深化全社会的商标名牌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树立典型、曝光制假售假行为,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商标、企业追求商标、社会崇尚商标、人人关注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