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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义乌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
                                     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争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义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在我市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商标管理工作机制和商标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综合能力明显提升,商标社会认知度有明显提高,商标战略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商标在区域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促进和导向作用更加明显。具体目标是:
  (一)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注册量稳定增加,境外注册商标数量显著增加,农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数大幅上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实现新突破,力争到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数5万件以上,国际注册商标4000件以上。
  (二)知名商标大量涌现。驰名、著名商标总量稳步增长,在优势行业培育形成一批驰名商标群、著名商标群。力争到2015年,行政认定驰名商标2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115件以上。
  (三)企业商标管理和运用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商标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重要资产和核心竞争力,以商标为核心的品牌发展体系日趋健全。
  (四)市场商标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场名牌带动战略进一步深化,形成“市场吸引名牌,名牌拓展市场”的良好氛围。力争到2015年,市场内各类品牌总经销、总代理达1.5万家以上。
  (五)商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投诉渠道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追究衔接顺畅。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自我保护机制初步建立,保护商标权的社会力量不断壮大,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六)商标发展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代理行业管理逐步规范,商标知识宣传普及面不断拓宽,市场主体和市民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参与商标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商标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逐步建立包括商标、专利、版权、标准在内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利用网络等技术,建立快捷方便的知识产权咨询渠道,加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工商局、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
  2.建立便利服务“绿色通道”
  对被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建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预约办理、优先办理等服务便利,并对其品牌培育予以支持和资助。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
  3.积极推进品牌指导站建设
  以“有用、管用、实用”为原则,在各镇街和相关行业协会设立品牌指导站,落实品牌指导站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品牌指导站在商标战略实施和品牌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力争到2012年底实现品牌指导站镇街全覆盖。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质监局、镇街等单位配合。
  4.大力发展商标代理机构
  积极培育商标代理中介机构,引导做大做强,提高商标代理服务能力。加强商标代理机构自律建设,引导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代理。支持商标交易、咨询、评估等服务机构发展,充分发挥商标服务机构在促进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工商局
  (二)提升商标创造力
  1.加大商标知识宣传力度
  (1)加强相关职能部门门户网站商标栏目建设,及时更新完善知识产权资讯;充发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载体,举办系列商标主题宣传,营造良好的商标战略发展氛围。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公安局、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海关等单位配合。
  (2)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通过开设专栏、专题、专刊等形式,开展各种商标主题活动,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商标战略,普及商标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宣传部配合。
  (3)以优势行业为重点,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平台,有针对性、分层次地开展商标培训,有效提高其商标注册和商标运用水平。充分发挥商标协会作用,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会员企业商标运用水平。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2.加大商标的财政扶持力度
  贯彻实施《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义乌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2〕10号)文件精神,落实商标品牌发展财政奖励、补贴政策。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财政局配合。
  3.加强商标专业人才建设
  积极开展商标执法人员和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急需的商标等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人劳社保局等单位配合。
  (三)提高商标运用和管理水平
  1.大力提升商标知名度
  鼓励和帮助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产品服务质量等方式提高商标的知名度。积极推荐我市知名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和浙江省著名商标。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组织实施。
  2.加快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发展
  鼓励企业走自主品牌道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自主品牌,对企业培育自主品牌给予资助。加强产业商标分析,积极推动区域品牌发展,在“拉链”、“衬衫”、“饰品”、“袜业”四个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基础上,再扶持2个以上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树立义乌产业品牌形象。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质监局、相关镇街等单位配合。
  3.开展“市场商品质量提升”工程
  引导提升市场品牌价值,鼓励引进国内外品牌产品在市场设立总经销、总代理。支持、指导市场业主注册商标,积极指导“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争创驰名商标,加快形成“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品牌价值。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商务局、质监局、商城集团等单位配合。
  4.加快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
  积极引导具有区域特色的农副产品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商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发挥地理标志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作用,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农业局、相关镇街等单位配合。
  5.推进商标权质押融资
  引导企业主动运用商标权融资,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此项工作由人行牵头,经信委、工商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各金融机构等单位配合。
  6.加强企业商标管理
  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规范商标使用,强化商标管理;深化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完善市场品牌数据库建设,把好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关。加强企业定牌加工商标备案管理,有效预防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商务局、商城集团等单位配合。
  (四)加大商标保护力度
  1.加大商标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商务局、质监局、公安局、检验检疫局、海关等单位配合。
  2.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以义博会、文博会、森博会、旅博会四大展会为核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会展办、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商城集团等单位配合。
  3.加强商标保护综合机制建设
  以信息化为手段,推行商标网格化、专业化管理,实现商标行政管理的流程化和精细化。完善“打防管控引”五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商标保护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商标侵权联合执法的力度,强化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商标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科技局、文广新局、质监局、公安局、检验检疫局、海关等单位配合。
  4.强化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
  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商标权执法联络机制和定期沟通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公安局、质监局、海关、检验检疫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配合。
  5.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尊权维权作用
  充分发挥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平台体系作用,创新联合维权工作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及各类工商组织整合行业内的知识产权资源,制定行业商标保护公约,妥善解决行业内的商标纠纷,依法维护会员的整体利益。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商务局、质监局等单位配合。
  6.加大进出口环节商标保护力度
  加大有关海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的高压态势。引导、鼓励我市经营主体持自有商标到海关备案,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此项工作由海关牵头,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配合。
  7.建立重点企业商标保护联络员制度
  指定专人专岗,与各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实行工作对接。对重点企业商标保护提供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发生商标纠纷或投诉,及时进行指导、协调和受理。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经信委等单位配合。
  8.加强企业海外维权指导
  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制定海外商标维权指引,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行为。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公安局、商务局、外侨办等单位配合。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2012年5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营造工作氛围。
  (二)贯彻实施阶段(2012年6月—2012年10月)。各相关单位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对照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加大创建工作推进力度。
  (三)准备迎检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各相关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形成部门总结材料,工商局按考核要求准备验收材料,迎接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1月—2015年12月)。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评估办法》的要求,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弥补不足,进一步丰富、完善实施商标战略有效举措,推进商标战略全面深入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是我市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有效载体,是加快我市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动力、促进自主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市场发展竞争力、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挑战、加快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具体行动。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创新理念,落实举措,健全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取得成功。
  (二)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加强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工商局为实施本工作方案的牵头单位,负责全面规划、组织推进、统筹协调、情况综合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分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三)大胆探索,健全机制。结合义乌实际,突出自身优势,制定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商标战略实施发展规划。探索新思路,实践新方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形成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商标战略实施新局面。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企业和经营户的主体作用、社会的协同作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为载体,加强商标战略宣传,普及商标知识,深化全社会的商标名牌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树立典型、曝光制假售假行为,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商标、企业追求商标、社会崇尚商标、人人关注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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