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和交通运输局共同编制的《义乌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义乌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义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特编制本方案。
一、我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威胁对象、范围
1.上溪镇马岭村滑坡
该村有24户农户的房屋建在滑坡体上,已有多处地裂缝发生,不少农户房屋的墙体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
2.上溪镇楼角村滑坡
该村村口公路边坡有拉张裂缝和崩塌变形迹象发生,村东侧墙体和屋基发生明显拉张裂缝,目前滑坡变形破坏迹象仍有发展趋势。
3.上溪镇金付宅村滑坡
由于切坡建房,2002年曾发生崩滑,若房屋前缘进一步发生崩滑,将危及3户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4.赤岸镇五柳村村后山体滑坡
该地质灾害点虽经应急处置,但滑坡隐患尚未消除,雨季仍有岩土体塌滑,威胁6户农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5.赤岸镇官余村村后多处地裂缝
该村中间一条小溪,四面环山,许多农户的房屋建造在小溪两边的山边坡脚。由于多处挖山坡脚建房,曾发生过数次山体滑坡,损毁民房数间,目前尚存在多处隐患点。
6.赤岸镇杨眉山庄白岩山山体崩塌
2005年2月13日和14日白岩山陡崖发生两次山体崩塌,坠落块石约300立方米,该崩塌地区地质条件复杂,地形切割强烈,岩体完整性较差,历史上曾发生多次崩塌。目前该崩塌虽处于暂时稳定状态,但陡崖上仍可见临空的危岩体,多处危岩突出,裂缝发育裂隙,稳定性较差,雨季时有零星山岩崩落,对山庄生产和休闲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危险。
7.佛堂镇上陈村村后山体滑坡
该滑坡体岩性为碎石粘土,亚沙土,1998年曾发生滑坡,房坡距较近,滑坡体后缘形成陡坎,且有长2米,宽0.1米的裂缝,如遇强降雨可能再次滑坡,将直接威胁到滑坡体前农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8.佛堂镇道院山公园滑坡
位于佛堂镇第二幼儿园南侧山坡,2010年8月,山体坡面开裂滑动,若遇强降雨或长时间降雨,可能再次扩大下滑规模,危及坡脚幼儿园的安全。
9.大陈镇郎坞村滑坡群
地灾点位于该村南西方山坡上,分1、2、3号滑坡体,形成滑坡群,1999年首次滑坡,2002年强降雨后缘再次发现新的拉张裂缝,形成多处滑坡台阶,前缘出现涌水土洞,直接威胁下方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07年11月进行过治理,对其稳定性持续观察,发现仍存在一定的危害性。
10.大陈镇杜门滑坡
位于杜门村东,2010年3月发生滑坡,山体开裂,前缘岩土体下滑,危及住户安全,目前滑坡体不稳定,雨季滑坡可能再次下滑,规模扩大,对坡脚住户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11.江东街道玉山崩塌点
位于公路边,边坡高陡,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岩体完整性较差,2009年2月25日下午5时30分,因强降雨而形成约7立方的岩石崩塌,正好崩落在行驶在徐村-南王店公路上的小汽车,造成车毁人亡事故。2009年进行排险处理,但仍有隐患。
二、2013年我市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组织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浙办发〔2011〕2号)和《义乌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义政办发〔2012〕135号)要求,各镇(街道)、相关政府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镇(街道)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实际,明确监督预防重点,对重点地质灾害点要建立观察小组,明确联络员,提出分期分批治理方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灾知识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图片、宣传资料等一切宣传工具及措施,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保护地质环境的重要意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的严重性、危害性,不断提高防灾、抗灾、救灾的自觉性,以达到群测群防群治的目的。
(三)编好预案,完善应急体系
相关镇(街道)要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个案防治组织,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要求发现灾情及时报告,建立值班、速报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明确紧急转移警报声号、紧急转移线路;要建立以民兵应急分队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落实抢险车辆机械设备,对突发灾情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受威胁村要建立监测小组,健全防灾减灾网络,落实责任制。
(四)重点地质灾害点的防治措施
1.上溪镇马岭村滑坡。要确定专人加强对滑坡体的监测,主要以建立和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为主要内容的防灾减灾体系,严禁在滑坡体上新建房屋。
2.上溪镇楼角村滑坡。要确定专人加强对滑坡体的监测,主要以建立和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为主要内容的防灾减灾体系,严禁在滑坡体上新建房屋。
3.上溪镇金付宅村滑坡。该地灾点已在进行治理,上溪镇政府应抓好工程进度,尽快完成治理工作。在工程未完成前,必须加强监测,做好警戒标志,做好预防工作。
4.赤岸镇五柳村山体滑坡。该地灾点已在进行治理,赤岸镇政府应抓好工程进度,尽快完成治理工作。在工程未完成前,必须加强监测,做好警戒标志,做好预防工作。
5.赤岸镇官余村村后多处山体滑坡、裂缝。省国土资源厅已下达35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该地灾点136户292人避让搬迁,赤岸镇政府应全面开展搬迁移址工作,平时要确定专人加强监测。
6.赤岸镇杨眉山庄白岩山崩塌。虽已采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但隐患尚未根除。由于治理难度大,2013年主要做好该处的警戒工作,特别是雨季和杨梅成熟季节,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巡查观测和安全警戒。
7.佛堂镇上陈村滑坡体。在该地质灾害点已完成勘查工作,镇政府要根据勘查和治理设计,落实负责人,完成滑坡体的治理任务。工程上马前要确定专人加强对滑坡体的监测,做好防灾避险工作。要结合下山脱贫,安排受威胁农户移址搬迁。
8.佛堂镇道院山公园滑坡。该地灾点已在进行治理,佛堂镇政府应抓好工程进度,尽快完成治理工作。在工程未完成前,必须加强监测,做好警戒标志,做好预防工作。
9.大陈镇郎坞村滑坡群。该地灾点是由1、2、3号滑坡体组成,2007年11月已完成勘查治理工程。经近年来观察,局部尚未完全稳定,目前已对该地灾点进行工程治理,大陈镇政府应抓好工程进度,尽快完成治理工作。在工程未完成前,必须加强监测,做好警戒标志,做好预防工作。
10.大陈镇杜门滑坡。该地灾点已在进行治理,大陈镇政府应抓好工程进度,尽快完成治理工作。在工程未完成前,必须加强监测,做好警戒标志,做好预防工作。
11.江东街道玉山崩塌点。及时组织人员对遗留的浮石进行清除。2013年由江东街道和佛堂镇政府完成地表政策处理、协调和征地工作。结合资源开发利用,整体搬移治理,由国土局牵头制定治理开采方案。
12.对其他一般隐患点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做好汛期巡查监测工作;对已经完成治理的大陈镇金山村滑坡、上溪镇西坞村滑坡、乔里何滑坡、城西街道何斯路滑坡、大陈镇郎坞村滑坡、大畈村滑坡和后宅街道三里店高速公路滑坡(由高速公路部门负责)等地质灾害点做好监测工作,加强灾害性天气的检查工作。
(五)加强地质灾害全面检查
国土、住建、水务、交通、旅游、教育等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全面大检查和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认真及时加以解决。
(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国土和气象部门要密切合作,积极开展、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要通过便捷的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监测员、巡查员,发现异常及时预警。有关镇(街道)要注意收听收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根据预报内容,及时组织做好重要隐患点村民的避让工作。
(七)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理
发现或接到地质灾害报告,国土局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根据地质灾害分级情况及时上报,组织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处理现场的应急措施。由国土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勘查及危害性评估,制订防范措施和治理工程方案,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治理经费。
(八)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有关应急行动方案的要求
(一)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立即启动市政府下发的《义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有重点地质灾害点的镇(街道)政府,要根据防汛防台基层体系建设的要求,制订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明确发生地质灾害时的报警要求、程序、预警信号、人员财产撤离、转移线路等重要内容,设置明白墙,发放明白卡。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及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掌握《义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接到应急情况指令后,组织力量快速赶赴发灾现场,并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能,各司其职。必须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通力协作,共同作战;必须保证政令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准确及时上报;必须根据本方案规定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