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
义乌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实施“电商换市”战略,率先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打造跨境电子商务高地和国际电子商务之都,加快推进义乌市场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1〕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以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为契机,以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和B型保税物流中心为依托,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领军城市为方向,从电商平台、经营主体、仓储物流、快递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入手,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体系,建立适应电子商务模式的报关、报检、结汇和退税等管理机制,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总量规模全国前列、服务政策全国最优、产业链支撑全国最强”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便利高效。结合跨境电子商务在“交易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方面清晰、可溯源的特性,针对境外个人采购物品小额小批的特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便捷高效发展。
——坚持分项突破。充分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数据信息优势,借鉴先进地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经验和做法,遵循先行先试,分项重点突破,深入研究并实施适应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的报关、报检、结汇和退税等管理机制,努力保障跨境电子商务各种运行模式下的服务管理需求。
——坚持多策并举。按照“通邮路”、“铺新路”的思路,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新型通关监管方式,促进“货物”报关出口与“行邮”出口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企业按需选择、多路发展,进一步提高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
——坚持进出口并重。充分发挥义乌实体市场内外贸销售渠道优势,利用义乌国际商贸城进口商品馆和B型保税物流中心两大平台,积极谋划、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贸易发展,及早研究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运行模式,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服务管理机制。
三、运行模式
(一)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运行模式
(二)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运行模式
四、政策配套
(一)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服务管理政策
1.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根据需要可选择按物品出口,也可选择按货物出口。按货物出口的,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向海关报关,海关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降低报关费用;按物品出口的,按照“行邮”方式监管。
2.实施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
3.实施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检验检疫政策。
4.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息平台,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数据信息采集,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5.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探索真实贸易背景下方便、快捷的结汇模式。
(二)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服务管理政策
1.允许企业以货物方式申报进口,进入B型保税物流中心。
2.对以个人物品方式出B型保税物流中心的,企业定期集中向海关缴纳行邮税。
五、主要任务
(一)制定跨境电子商务专项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深入研究并制定适应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的报关、报检、结汇和退税等管理机制和实施细则。(牵头单位:海关、检验检疫局、外管局、国税局分别牵头负责制定报关、报检、结汇、退税的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参与单位:电商办、改革办、商务局、财政局、金融办、物流办、邮政局、邮政速递公司;时间要求:2013年12月底前)
(二)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基础信息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第三方平台、电商企业之间的标准化信息共享和出口货物申报、监管以及物流状态的全流程动态跟踪。(牵头单位:电商办、改革办;参与单位:海关、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外管局、邮政局、邮政速递公司;时间要求:2014年6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