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社会保障市民卡项目建设是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便民利民工程。为顺利推进我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项目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与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政府主导、统一规划、资源整合、市场运作”为原则,以服务民生、便民利民为基本出发点,以先进信息技术为支撑,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我市市民卡项目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二)总体思路
以射频技术、智能卡技术、通信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通过建设与整合并举,打造容纳政府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小额支付、金融借贷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市民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政府管理、公共服务和商业支付等应用领域的“一卡多用、一卡通用”。
(三)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市民卡项目建设。
2.政府主导,市场运营。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营相结合,政府主要做好统筹规划、平台建设、资源整合和利益协调等工作,同时发挥市场的快捷灵活优势,保持运营体系的可持续、开放、平稳运行。
3.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市民卡项目建设为抓手,整合部门资源,促进市民相关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统一平台,覆盖全市。市民卡项目中涉及社会保障功能的相关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实施推进;涉及市民服务的系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整合各方信息资源和各方力量,逐步完善全市统一的市民卡服务平台。
二、功能定位、系统架构与发卡种类
(一)功能定位。市民卡要体现“一卡多能、使用方便、具有特色、安全可靠”的特点,主要功能如下:
1.社会保障功能。涵盖社会保障领域电子凭证功能,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办理,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和支付、公共就业服务、培训教育、医疗保险结算、社会化管理等功能,支持卫生健康诊疗“一卡通”和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等应用。
2.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功能。整合相关部门(单位)业务信息系统,使用统一的身份验证系统,实现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服务的“一卡通”服务,支持公积金、财政地税、民政、电子病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应用,支持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缴费功能。
3.小额支付功能。支持公交、出租、公共自行车、公共停车、加油、超市购物、就医购药、景点门票等社会服务的小额支付。同时支持手机支付和网上账户管理等应用。
4.金融支付功能。涵盖金融借贷功能,支持存取款、消费、转账等个人金融服务。
(二)系统架构。市民卡项目主要由“一卡、两网、三库、四平台”架构而成。
“一卡”指市民卡。市民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符合人社部标准的接触式"社保芯片"、符合住建部"城市一卡通"标准的非接触式芯片组成。其中接触式芯片同时集成金融IC卡功能。主卡实行实名制,一人一卡,使用人仅限于本地户籍人口及在本地缴纳社保的常住人口,在外观设计方面正面采用人社部的统一界面,反面突出义乌地方特色。副卡是不含社保功能的消费类用卡,使用人可以是全体市民及外来流动人口。市民卡发行后,各部门(单位)不再发行类似功能的卡,已发行的要逐步取消,原则上设置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后统一纳入市民卡体系。各类政府性补贴和福利均通过市民卡发放。
“两网”指内外网,部门间数据传输共享使用内部网络,对外公共服务应用使用外网。
“三库”指基础信息资源库、业务信息资源库、帐务数据库;
“四平台”指信息交换平台、业务管理平台、结算管理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平台建设。新建“三库”、“四平台”,包括所需的各种系统软件及网络设备、主机、存储、服务终端、卡具、信息安全保障设施等在内的硬件设施;新建市民卡管理系统。
(二)应用系统改造。推进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诊疗、公交出租车乘坐、自行车租赁、停车缴费、民政救助、教育管理、图书借阅、景点游览和金融支付等信息系统和读卡机具的改造升级。
四、建设、运营模式及机构设置
(一)运营模式
采用政府主导与独立企业主体运营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的优势互补。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义乌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市民卡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管理,在市人社信息管理中心增挂牌子,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编制。市民卡管理中心负责市民卡相关基础信息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负责市民卡管理系统的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市民卡的发行管理。
组建义乌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公司。市民卡服务公司由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全额出资,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在市民卡管理中心指导、监管下,负责市民卡的申请受理、核准、制发以及日常业务工作,并承担市民卡应用平台建设,服务功能的应用开发、推广使用,以及运营维护工作。
市民卡管理中心和服务公司接受市人社局的指导、协调。
建设市民卡服务网点。以市民卡服务公司营业网点、各级劳动保障服务网点、合作银行服务网点为基础,建设覆盖全市的市民卡服务网点,以及信息亭等自助网点。
五、资金筹措
市民卡项目经费按社会化运作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投资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和市民卡服务公司共同参与项目投资建设。选择网点布局广、整体技术服务能力强、具有政府合作经验的金融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市民卡主卡首次发卡成本由合作的金融机构承担。市民卡项目涉及各部门(单位)的系统改造等建设费用由各部门(单位)列入市财政预算或自行承担。
六、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