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义乌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36号)、《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六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浙食安委〔2015〕4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6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社会共治原则,以实施“六大提升工程”为载体,分解落实金华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通过三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餐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更加健全,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林业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农合联、市市场监管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1.主要指标。
(1)到2015年底,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系统实现全覆盖,投入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持续稳定向好。
(2)到2015年底,建成集中无害化处理厂1家以上,并实现有效运行。基本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逐年提高。
(3)到2017年底,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65%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蔬菜、畜禽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工作措施。
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和质量监督抽检。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持续深入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生猪屠宰定点企业和家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规范管理,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严禁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农业部规定畜禽标识的动物进厂(场、点)屠宰,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杀白家禽等产品出厂(场、点)。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落实“红黑榜”制度,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水平。
(二)实施“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行政执法局)。
1.主要指标。
(1)到2015年底,小作坊建档率、登记率和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到2016年底,小作坊建档率、登记率达到95%以上,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3%以上;到2017年底,小作坊建档率、登记率达到97%以上,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4%以上。
(2)到2015年底,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55%以上;到2016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17年底,达到95%以上。
(3)到2015年底,实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40%以上,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到2016年底,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50%以上,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92%以上;到2017年底,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55%以上,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95%以上。
(4)到2015年底,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统筹监管原则,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贩、农贸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下同)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鼓励和引导“三小一市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小作坊: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生产许可证和申报登记管理制度。通过强化掌握底数、分类监管,创新机制、强化准入,严格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标本兼治、整合提升等综合措施,促进小作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小作坊转化提升为企业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关部门要给予重点指导服务和扶持。
——小摊贩:坚持属地管理、综合整治、疏堵结合、规范提升原则,通过集中生产、统一配送、定点定时、连锁经营等模式,开展食品摊贩综合治理。逐步推进食品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
——小餐饮:探索改进小餐饮监管模式,全面提升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实施“阳光厨房”建设。
——农贸市场: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动物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场交易制度。完善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推行公众免费检测服务。
(三)实施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义乌海关、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主要指标。
到2015年底,基本摸清进口食品经营者的底数和质量安全状况;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率达到100%;不合格进口食品及时发现并退市;进口食品购销渠道管控得到加强。
2.工作措施。
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制度。以进口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等为重点品种,以冷库、批发市场等进口食品储存、经营场所为重点部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进口食品的口岸查验、市场巡查、市场抽检,依法打击走私、逃避监管、假冒进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