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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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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法治政府,根据上级和市委有关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义乌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力争在依法履职、依法决策、行政服务、政务公开、廉政建设、电子政务等方面走在前列,率先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强化依法履职,建设责任政府

1.尊法学法强化法治意识。突出市政府和政府部门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建设守法诚信政府。坚持市政府每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镇街、部门学法制度,丰富学法内容,严格实行政府部门负责人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落实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制度。加强市政府法制办和重点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全市镇街、部门全部建立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和责任倒查制度。

2.厘清政府权力责任边界。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规范化、法定化。开展政府部门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试点。进一步明确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责任,细化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并向社会公布,每年开展裁量权评估和动态调整。加强市、镇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提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

3.敢于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执行力建设,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围绕“四个全面”、推进“三大新区建设”、“四大国家改革”、五水共治六大战略产业、十大民生实事等中心工作,用好百日攻坚抓投资、挂图作战抓落实等有效载体,实行市政府领导联系五个一制度(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项目、重要民生项目、重大招商和技改项目)。建立每周督查通报、每季约谈问责机制,每年选取部分重点工作事项进行第三方核查、评估,确保抓落实质量。建立健全公务员荣誉体系,加大先进激励和效能问责力度。

三、完善决策机制,建设程序政府

4.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制定《义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科学合理设定重大决策范围、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决策前期调查研究,健全重大决策论证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的战略问题,组织智囊机构和专家学者提供决策咨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的决策事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决策执行单位应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5.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方案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法定决策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完善市政府专题会议以及规划、土地、财金集体会审和招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执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制度。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吸收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公众媒体、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6.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在提交市政府集体讨论前,必须提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市政府部门和各镇街也应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和纠错。加强行政机关签订、履行合同管理,健全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绩效评估、监督检查等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规范服务管理,建设有限政府

7.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审批前置环节,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深化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不再审批改革,扩大不再审批事项范围,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企业零地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企业独立选址项目高效审批,加快建立企业非独立选址项目市场化要素供给机制和政府不再审批制度。清理规范审批涉及的中介事项,放开中介服务市场。深化机构改革,调整优化机构编制结构,开展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健全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整合事业单位,核减人员编制。推广编外用人雇员制管理,探索多元化编外用人管理方式。推进商事主体登记四证合一改革和建设工程三测合一改革。加快非法定政府职能向社会和市场转移,拓展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和分类指导,实行直接登记和备案登记相结合。推进重要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落实水电价、环境、人才子女就学、人才住房、土地等差别化配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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