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文化强省建设要求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引领义乌转型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文化建设发展方向和目标
1.制定义乌市“十三五”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积极建设面向大众、具有地方特色的先进文化为发展方向,围绕打造“信义商城”、“书香商城”、“万国商城”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十三五”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我市文化发展战略和具体行动方案,谋划夯实文化发展的基础条件,强化文化建设的制度设计。力争在“十三五”末,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位列全省前列,初步建成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艺精品涌现、国际文化交融、文化特色鲜明的魅力城市。
二、深化公共文化服务
2.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博物馆新馆、美术馆、大剧院、文化广场、城市文化公园、历史文化走廊等一批市级重要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三年内实现标准化镇街综合文化站全覆盖。鼓励利用存量土地用于新建和改扩建镇街综合文化中心。新建、改建一批城乡社区集聚区、社区、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具体建设要求和奖励标准参照文化礼堂相关政策执行。对获评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的加大奖励力度。规划、建设一批校园文化设施,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3.加大文化惠民力度。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实施免费对外开放。进一步构建以市级图书馆为中心,以图书馆镇街分馆为重点,以村(社区)图书室为基础的公共图书馆三级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完成所有镇街图书分馆建设。适当提高送文化下基层活动补助力度。实施“2131”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低保工程和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农村电影放映体制改革,鼓励农村数字影院建设,根据规模每家奖励10-20万元。
4.培育提升区域文化品牌。完善义乌市文化艺术节、市民文化节等大型文化活动的举办机制,倡导全民参与。拓展商城大讲堂、商城文艺大观园等特色城市文化品牌的受众面,举办高层次讲座和展览,举办读书节活动,打造“书香商城”。着力提升义乌红糖节、佛堂“十月十”民俗文化节、丹溪养生节、孝义文化节等特色镇街节庆文化品牌,提高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培育发展商城大舞台、曲苑书场、华川书舍等一批群文平台。
5.加强数字文化建设。加强综合文化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文化服务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建设,加快图书智能化管理进程,实现优秀文艺成果的数字化,依托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完善数字化服务网络。
三、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6.明确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门类。建立文化产业重点扶持门类目录,重点扶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旅游、文化用品生产、工艺美术品制造、会展服务、休闲娱乐、时尚产业等门类。积极打造文化产业发展核心企业、重点企业和品牌企业。
7.鼓励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将旧城区、旧村、旧厂区、旧建筑等改造成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制定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发展规划,明确建设审批流程,鼓励文化产业重点扶持门类目录内的小微文化企业、文化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工作室向园区集聚。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8.扶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扶持文化创意风情小镇、双林文化园、佛堂古镇旅游开发、休闲文化街区等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在用地指标、场地租用、人才引进、启动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9.支持文化产业融资渠道创新。积极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充分发挥政府性基金扶持引导作用,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发展。
10.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放宽文化企业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服务。加大文化产品创意奖励和创意研发中心建设扶持。加大以版权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印刷复制企业的规范发展,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打击互联网影视、音乐等作品侵权盗版等行为。
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
11.建立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奖励机制。成立文艺精品评审委员会,对重大文艺创作项目投入建立完整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机制,培育、引进、集聚一流创编人才,扶持一批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旋律,以义乌丰厚历史文化积淀和改革开放生动实践为题材的文学艺术创作项目。对文艺成果在国内院线、省级以上媒体播映、刊登的,对获得“五个一工程”及其他国家级、省级常设性重要文化奖项的作品和个人(团体),加大奖励力度。重点扶持市婺剧保护传承中心出人出戏出精品,建设品牌院团。设立义乌市文学艺术“冯雪峰奖”,对我市文艺创作领域有突出成果和贡献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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