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进我市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体系的建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6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逐步建立责任医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使城乡居民获得连续、综合、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增强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度,促进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形成,使责任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政策配套、机制顺畅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规范签约服务覆盖一半人口,基层就诊比例达到6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团队组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以组建团队方式提供,服务团队成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师(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乡村医生或其他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公共卫生医生和社区护士为骨干,健康管理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医学营养师、社会工作者及其他卫技人员等共同参与。鼓励社会资源及市级以上(含市级)医疗机构医师加入签约服务工作。团队组建以原责任医生团队、村(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各基层卫生单位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辖区公立或民营医院、诊所、医务室等符合条件的卫生人员加入责任医生服务团队。原则上每位责任医生签约对象一般不超过300户居民。
(二)签约方式。签约对象为我市常住人口,以慢性病人、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主,鼓励以家庭为单位签约。居民有序、自主选择责任医生服务团队并与之签约,每个家庭同期只能选择1个服务团队。签约双方凭有效证件,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等。签约周期为1年,期满后需续约或另选服务团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
(三)服务内容。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责任医生基本服务规范和服务内容,明确对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其项目价值应不低于210元/包。各基层卫生单位可因人而宜自行制定个性化特色包。
1.基本医疗服务。
(1)采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帮助解决签约对象常见健康问题。
(2)及时处置签约服务对象发生的医疗救助事宜。
(3)帮助签约服务对象选择适宜的就医路径。根据病情需要,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转诊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专家诊疗。
(4)协助医保部门与患者,优化使用家庭医疗费用,当好基本医疗保险“经济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全面掌握签约对象的健康信息,为签约对象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建议,建立健康服务伙伴关系,指导签约对象开展健康自我管理。
(2)引导签约对象积极参与健康讲座、健康教育等活动。
(3)每季度签约医生与签约对象进行一次健康“面对面”指导,当好服务对象“健康守门人”。
3.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签约医生根据签约对象需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接种、体检等医疗资源;针对不同的重点人群实施不一样的服务,设置慢病包、儿童包、孕期包等;开展与疾病相关的家庭医养护服务等个性化特殊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四)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