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纵向贯通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电〔2015〕501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政务服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义乌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与中央、省市平台(以下简称上级平台)的无缝对接。现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义乌平台,通过提供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实现全市非涉密投资项目的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有效实现与上级平台的对接,支撑投资项目审批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义乌平台建成后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管理。
二、平台构成
义乌平台通过省级平台为全市项目统一赋码,并汇聚项目的审批和监管信息,形成全市投资项目审批监管数据库。各单位负责市级项目具体审批事项办理,并及时向义乌平台推送事项办理信息。
三、主要功能
一是项目申报,实现项目登记和赋码;二是事项办理,实现项目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引、办理入口和办理过程信息交流反馈;三是项目监管,实现项目报批和实施过程的信息报备,项目单位黑名单、项目实施异常情况的公示;四是电子监察,实现项目审批过程实时监察、时限监察、催办督办等。
四、运转方式
项目单位在义乌平台上进行项目申报,并获得统一项目代码后到相关单位办理审批事项。各单位根据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整合改造投资项目审批应用系统,设置“投资项目”模块,专门用于接收、推送和共享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监管信息。
五、运转流程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属地,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门户进行项目登记,获取统一项目代码后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审批事项。项目审批机关、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在对应的监管平台上进行项目登记信息预审,通过后统一赋码。职能部门凭项目代码在对应的监管平台上获取项目基本信息后接收材料,开展后续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并将完整办理流程信息和项目信息实时推送至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办件信息库。
六、主要任务与进度安排
(一)制订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1.12月中旬,制订义乌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发改委)
2.12月中旬,开展审批事项和办理指南梳理工作。项目审批事项依据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确定项目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经信委、市有关部门)
(二)建设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1.12月下旬,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的门户、用户、网络及硬件基础等,完成义乌平台的开发,实现项目登记赋码、办理信息共享、实施信息报备、电子监察等服务功能。(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