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切实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依法合规、切实给企业减负、有利于强化水利部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对原《义乌市水土保持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出台《义乌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原《义乌市水土保持暂行办法》废止。
二、主要内容
1.园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原流程:新入园企业需先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再报水务局审批。
改革后流程:我市各园区管理机构按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统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照审批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进驻园区企业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报市水务局备案,企业不需再编制方案,无需单独报批。
2.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