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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村加工业整治规范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全市农村加工业整治规范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全市农村加工业整治规范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打好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系列组合拳的实施意见》(义政办发〔201748号)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17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眼打造中国众创乡村和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和美乡村,着力改善农村环境,聚焦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聚力农村产业转型,按照就地规范一批、关停淘汰一批、引导集聚一批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农村加工业整治规范提升工作。 

  1.坚决打破坛坛罐罐。与全市四无企业(作坊)整治、低小散乱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出租型厂房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整治农村涉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污染、落后产能、无证无照、违章搭建及其他违法生产的加工企业(作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全市农村加工业依法规范经营。 

  2.培育发展小微企业。严格区分低小散乱与中小微企业,围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小微企业园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引导符合产业导向的优质企业(作坊)就地规范、入园聚集、转型升级,助推小微企业更加规范、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让四无四有粗放集约低效高效 

  3.加快农村产业转型。通过整治规范提升,促进农村加工企业(作坊)合理转移和退出低端低效产能,为农村产业转型升级腾出发展空间,培育发展一批家庭工坊、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环境友好型加工企业,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农村产业改造提升力度。聚焦“1+X+Y” 村镇发展规划,各镇(街道)要按照基础性、前瞻性、整体性、特色性的要求,做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要围绕中心村、特色村的产业定位,积极引导符合规划布局和产业导向的加工企业(作坊)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提升、转型发展,发挥小微企业对块状经济的毛细血管支撑作用,助推农村产业转型。 

  (二)就地规范一批可提升企业。实行农村地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对喷漆、制版洗版、烫金版腐蚀、电泳上色、金属翻砂、饰品抛光、真空镀膜、亚克力饰品抛光、花片染色等生产工艺和皮革制造、小冶炼、废塑料造粒、模具加工、印刷包装(包括压痕、覆膜、烫金、切纸、热转印、纸盒加工(机械)、普通印刷等细分行业)、丝网印刷等行业实行限制准入措施。负面清单以外的主体,实行主体责任信用承诺制,对承诺能按照安全生产五有标准(有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有齐备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人员机构、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限制易燃易爆有毒物和危化品的经营使用储存)、环境保护五无标准(无工业废水、无工业废气、无粉尘、无噪声超标、无需建设环保治理设施)等标准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标准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市场监管局核发营业执照,由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提升。对违反主体责任信用承诺的企业(作坊),由各相关部门依职权查处,并对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信用约束和惩戒。 

  (三)关停淘汰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重点整治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农村加工企业(作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加工企业(作坊),负面清单内的加工企业(作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作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贡献度低的加工企业(作坊)。对法律法规明确关停的,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涉及水、声、气、渣等环境污染、影响周围群众生活的,存在职业病危害、重大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在违章建筑或危旧房中生产经营的企业(作坊)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淘汰。 

  (四)引导集聚一批优质企业。按照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园、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部署,坚持建成一个、引导一批的原则,积极引导符合“1+10+2+1+X”产业导向的优质主体入园集聚转型发展。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园、产业创新综合体等承接平台建设,为转移入园经营的农村加工企业创业创新开辟新空间、营造好环境。 

  (五)建立农村加工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长效监管机制。依托镇街四个平台双告知制度,由镇(街道)和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安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局、公安局、城管委、消防支队等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农村加工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强化事前排查。将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违章搭建、消防安全、无证无照经营等列入镇街四个平台日常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由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监管职责。二是强化信息告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办照后,要通过双告知、镇街四个平台等途径将登记信息告知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由其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管职责;三是开展随机抽查。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频率和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监督检查效能。四是组织专项检查。要结合监管事项特点、行业管理风险等,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商品的专项检查,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五是组织联合检查。由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发挥职能优势,协作联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5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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