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创新市场采购进口贸易机制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创新市场采购进口贸易机制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外汇管理局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422号)文件精神,以国际贸易大众化改革为主攻方向,研究探索适应大众化贸易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市场采购进口贸易机制创新和国际贸易要素服务改革,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拓展对外贸易新空间,现制定有关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优化海关监管措施
(一)提升进口通关作业便利化水平。
1.建立进口商品海关税款担保机制。对信用好的进口企业、重点培育品类商品,通过关税履约保证保险、同业联合担保、平台企业信用担保等方式,实行海关税款担保。(12月)(▲商务局、▲商城集团、义乌海关、金融办、财政局、人保财险义乌市分公司、陆港集团)
2.在实施担保前提下,实行汇总征税。(12月)(责任单位:义乌海关)
3.允许进口商品批发业务从保税物流中心(B型)直接发货。(12月)(责任单位:▲义乌海关、▲陆港集团)
4.优化保税货物流转方式,对保税物流中心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间的货物流转,实行转入、转出方各自申报核注清单,企业自行运输。( 12月)(责任单位:义乌海关)
5.深入推行“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模式改革,实现审价、归类等通关环节海关监管的后置。(4月)(责任单位:义乌海关)
6.根据市场和企业发展需要,积极争取 “先入区后报关”、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账册互转等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落地。(12月)(责任单位:义乌海关)
7.研究拓展寄售代销贸易(代码1616)进口的可行性,争取完成首票试单。(8月)(责任单位:▲商务局、▲义乌海关、改革办、商城集团)
(二)优化分类监管。结合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海关与商务部门认定的优质进口企业签订合作备忘录,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实施分类监管。(8月)(责任单位:▲商务局、▲义乌海关)
(三)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依托海关与地方联动管理和多部门信息共享,探索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海关信用管理措施,制订进口贸易综合服务企业培育政策,对获评进口贸易综合服务企业的给予政策支持。(6月)(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二、完善检验检疫管理措施
(四)实施全申报管理。
1.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争取试行“义新欧”回程班列“进口直通”。参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结合义乌进口实际,制订实施检验检疫小额小批量进口清单管理办法,并在“义新欧”回程班列先行先试,成熟后拓宽到其它通道(8月)。清单内商品实行“宽进可管”的监管措施,争取进口暂不执行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等检验检疫监管前置条件,允许清单内进口商品不出具检验检疫合格凭证。(10月)(责任单位:▲义乌海关、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2.探索进口日用消费品按需商检制度。制订一批风险系数小、群众需求大的日用消费品商品目录,在买受方未提出申请检验的情况下,对目录内商品在通关环节免予商品检验。(12月)(责任单位:▲义乌海关)
(五)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进口商品风险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加强风险监测,依法发布检测结果,实现风险信息共享。(11月)(责任单位:▲义乌海关、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检验检疫流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