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义乌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义乌市畜禽养殖废弃物
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畜牧业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08号)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8〕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生态并重,以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围绕全省美丽牧场创建和浙中生态廊道现代农业产业带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工作思路,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畜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业主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市规模场全部完成集粪棚密封改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种养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适度发展,科学规范、责权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成。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统筹我市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保供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按照我市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规定,严格准入机制。禁止在城镇建成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河道两侧200米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环境功能等区划中明确禁养的区域内新建畜禽养殖场。按照提升生猪、做强家禽、适度发展特色品种的思路,不断优化养殖结构。(责任单位:市农业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二)健全属地管理和养殖主体责任制度。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积极拓展供义生猪外埠基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畜禽养殖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守养殖不污染环境底线。(责任单位:市农业林业局▲、市环保局)
(三)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等指标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机制、政策措施落实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市农业林业局、市环保局结合“五水共治”、平安建设等考核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各镇(街道)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林业局)
(四)开展养殖源头、过程控制减排。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促进兽药和铜、锌等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落实重金属、抗生素等管控措施。推广使用低氮低磷矿物质饲料和青绿饲料等环保型饲料,减少氮、磷和臭气等排放量。积极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和干清粪工艺,实行雨污分离、回收污水循环清粪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排放量。督促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和栏舍的提升改造,健全内部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保障粪污处理设施安全有效运行。2018年底前,完成生猪规模养殖场全封闭式集粪棚建设,2020年底前,全市畜禽规模场集粪棚实现全封闭,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鼓励全封闭饲养模式,支持养殖场采取各种除臭措施,逐步消除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农业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