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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五大”专项行动计划》、金华市《2018年度县(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条廊道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义乌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源头减量专项行动
1.开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规划的中期评估,进一步突出生活垃圾减量的要求。(★发改委、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成专门的快递包装物回收体系和快递业包装治理体系,可降解的绿色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基本淘汰重金属等特殊物资超标的包装物料。(★邮政管理局、商务局、经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各镇街)
3.鼓励电商在网络零售、网上订餐等过程中为消费者提供减量化、可降解、可循环包装物的选择和相应的激励措施,大力推进电商、外卖领域绿色包装工作,引导外卖商家使用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4.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将商品包装有关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严格落实“限塑令”。对商场、农贸市场、超市开展专项整治。(★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农合联、邮政管理局)
5.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整治,重点对农副产品、食品、礼品、快递、外卖、穿戴消费品等过度包装采取必要限制措施,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商务局、农合联、邮政管理局)
6.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予以查处。(★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市场集团)
7.制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规范性文件。(★发改委、环保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旅展委)
8.开展一批果蔬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果疏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逐步实现果蔬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果疏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农林局、市场集团、农合联、各镇街)
9.引导消费者理性、适量点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提示牌,倡导“光盘”行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
10.运用园林垃圾破碎技术,实施林木就地堆肥和利用处置。(★综合行政执法局)
11.党政机关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市直机关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镇街、各主管部门)
12.事业单位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13.国企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国资委)
14.学校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教育局)
15.金融机构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各金融机构)
16.公共场所管理单位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主管部门)
17.推进社团组织10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民政局)
18.50%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各镇街、市场监管局、旅展委、商务局、市场集团、商城集团)
19.居民小区50%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各镇街)
20.三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住宅小区创建,通惠门小区(稠城街道)、锦都豪苑(稠江街道)、园丁新村(北苑街道)。(稠城街道、稠江街道、北苑街道)
21.商贸区六街(稠城街道)、上河小区(后宅街道)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和清运试点。(稠城街道、后宅街道)
22.全市已开展垃圾分类单位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率100%;年底全面完成垃圾分类合格单位考核;2018年生活垃圾处置量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重点开展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创新制度和文明风尚专项行动,到2020年实现“零增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各部门)
2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利用,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水平,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管理运行体系。到2020年底实现分类处理覆盖98%以上建制村。创建垃圾分类优秀村95%以上。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96%以上建制村,创建优秀村覆盖率达60%,争创省级示范村2个。(★农林局、各镇街)
(二)实施回收利用专项行动
1.按照“便于投放、服务规范、保护环境”的原则,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商务局、国土局、城管委、综合行政执法局、农合联、各镇街)
2.贯彻执行再生资源回收相关政策标准,鼓励再生资源企业积极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实现线上交投、线下分类回收。(★商务局、财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科技局、农合联,各镇街)
3.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培育1至2个产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技术装备新、回收网络全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局、城管委、国税局)
4.加强垃圾分类再生资源企业信息收集和管理,协调好市区废品收购站点与垃圾分类单位的衔接,指导面上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工作技术指导,全面开展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商务局、各镇街、各部门)
5.开展玻璃、织物、塑料制品等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产生低价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建立低价值物品财政补贴制度,推动低价值物品回收利用。(★商务局、经信委、财政局、农合联、各镇街)
6.探索快递送货包装物回收方式,提高快递包装回收量。鼓励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快递包装、环保集装容器、可多次循环使用环保编织袋。鼓励消费者将快递包装袋送往网点回收,或者在收取快件时当场将包装交快递员回收。(★邮政管理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管委会)
7.2018年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农合联、各镇街、管委会)
(三)实施创新制度专项行动
1.制定市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落实街道(镇)、社区垃圾分类督导、教员和志愿者队伍,建立市、街道(镇)、社区垃圾分类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制度,并开展考核。(★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2.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镇街、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年度环境卫生综合考核。(★督考办)
3.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环境信用体系。将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行为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金融办、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4.通过建立居民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商务局)
5.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商务局、城管委、农林局、团市委、妇联、各镇街)
6.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改委、综合行政执法局、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商务局、各镇街)
7.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制定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清单,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流程。(★卫计委)
8.落实垃圾分类专项经费。(★财政局)
9.积极支持垃圾分类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项目研究,组织专家开展其他垃圾分类技术调研、指导活动。(★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