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义乌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交通运输美好生活的需求,加快构建“畅、安、舒、美”农村公路发展新格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24号),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发展理念和“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指示精神为统领,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以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为抓手,形成“县道县管、乡村道镇(街)统管”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职责分工
(一)建立路长制组织体系
全面建立路长制。县级公路总路长由市长担任,其他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具体县道的路长,镇(街)、村负责人担任所辖县道的分路长;乡级公路总路长由镇(街)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其他领导担任具体乡道的路长;村级公路的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各级路长名单要向社会公布,在公路显要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长职责、公路概况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路长职责
各级路长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目标任务。
县级公路路长主要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级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