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目的和意义
通过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一方面可以准确反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变化,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为入市过程中有关税费征收提供量化依据,并保证价格信号对市场的正确引导,维护市场稳定。
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内涵界定
义乌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是指在义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范围内,在以现状利用为主的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工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具体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用途: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三大类;
2.权利状况:完整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3.使用年期:商服用地(含旅游用地)4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土地平整);
5.容积率:商服用地2.0、工业用地1.6、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5;
6.估价基准日:为2018年1月1日。
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确定
义乌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过程中,搜集的资料和运用的评估方法较多,平均值法测算的结果能体现当地实际情况。根据修正后样点地价总体的分布状态确定各区片基准地价上下限,经过义乌市组织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讨论,形成审定意见,据此进行了修改完善,最后确定义乌市集体建设用地各级别基准地价,详见下表
级别 | 商服用地 | 工矿用地 | 公共服务用地 |
1级 | 7120 | 720 | 1245 |
2级 | 4670 | 630 | 1105 |
3级 | 2800 | 450 | 870 |
4级 | 1800 | - | 680 |
5级 | 1240 | - | 615 |
6级 | 880 | - | 540 |
7级 | 730 | - | 485 |
四、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原则
参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BG/T18508-2014)相关要求,并结合义乌市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评估工作遵循如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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