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工业用地亩产效益评价一般每年一次,评价办法在义乌政务服务网和“义乌经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提前公开,由经信局根据各相关部门采集数据组织开展,评价结果每年5月底前在义乌商报公告。
经综合评价认定的A、B、C、D类企业在税收、能源、环境、人才等资源要素上采取差别化配置政策。其中,各项鼓励类政策做到“向上兼容”,即后一类企业的各项鼓励类政策,上一类企业均能享受,鼓励企业争创先进。2018年度差别化配置政策如下:
A类企业:
(1)优先保障A类企业符合我市工业用地出让相关规定的新建项目用地需求,鼓励A类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新增用地需求,给予A类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100%的减免优惠。
(2)分别给予A类企业用气0.6元/立方米、用水0.3元/立方米的价格补贴。
(3)A类企业排污权配置给予优先保障,并给予有偿使用费适当优惠。
(4)A类企业允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新增可用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予以优先安排,新上变压器容量等用能安排予以优先保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予以优先通过,实施有序用电、应急供水、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管理时予以优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