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明湖后塘河以南地块项目(地块二)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下一步将开展被征收房屋入户评估等工作。现将评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比准价格
(一)被征收住宅(地块内多层成套住宅),按照比较法评估,宁波市住宅用地五级地段,结构为砖混二等,标准层次(层次差价率为0),南中朝向(朝向差价率为0),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使用年限为20年(2000年建成),室内无装修,多层成套住宅用房评估比准价格为21920元/平方米。
(二)被征收低层住宅(地块内落地住宅房),按照比较法评估,宁波市住宅用地五级地段,结构为砖混二等,低层建筑,落地房,朝向南,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使用年限为20年(2000年建成),室内无装修,不包括超标准容积率土地的价格,落地住宅用房评估比准价格为22870元/平方米。
(三)被征收商业用房,按照比较法评估,结构为钢混二等,层次为地面第一层,层高3.6米,使用年限设为20年(2000年建成),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室内无装修,门面宽深比为0.3,综合修正系数为1.01,评估比准价格为2889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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