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信访件编号D2ZJ202009230034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大型超市内,如三江购物镇安街店、黄鹂店、宋诏桥店,以及华润万家、沃尔玛等大型购物超市;沿街店面,如永达路108号鹂缘果业批发中心店面高音喇叭促销导致噪音扰民问题比较普遍”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已责令商家整改到位。
二、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30125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阳府兴村,80余亩永久性基本农田被占用,用于建造房屋”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经调查核实,该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阳府兴村区域内未发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80亩建造房屋情况。
三、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80100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陈家团村,村西侧堆积大量渣土,破坏耕田30亩;勤丰嘉苑少批多建,占用基本农田3000多平方米;村内承包耕地上建设农庄,破坏耕地”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经调查核实,村内承包耕地上建设农庄,破坏耕地问题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该房屋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老兵果蔬农场的设施农业管理用房,2019年3月取得鄞州区农业设施用地备案告知书(鄞设备〔2019〕3号),占地面积869平方米,目前未改变原农业设施的批准用途。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四、信访件编号X2ZJ202010010086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上三塘文化礼堂,与周边房屋之间的建筑间距、山墙间距不符合《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相关规定,影响周边房屋的通风和采光,并导致房屋墙体开裂”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经调查核实,该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东吴镇三塘村文化礼堂,与周边房屋之间的建筑间距、山墙间距符合《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相关规定,不影响周边房屋的通风和采光,未发现周边房屋墙体明显开裂现象。
五、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80073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大岙路37号宁波华科纺织助剂有限公司内环境脏乱差,华科纺织助剂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未经环保验收,并通过渗漏方式偷排废水”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拆除生产车间地面冲洗水管和水龙头,各项整改措施均落实到位。
六、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100025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回龙工业区215省道东侧、邱隘东新学校南侧,邱隘永丰金属制品厂,废气污染,飞灰等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处置,飞灰产生量远大于处置量”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已按规定对危险废物依法进行处置,同时拆除生产设备,目前,该企业已关停。
七、信访件编号D2ZJ202009290046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二号桥宁波市鄞州张发特种汽车软轴软管厂,清洗废水渗漏至厂区雨水管后外排,污水呈强酸性,重金属锌超标100多倍”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取消酸洗磷化工序,目前该企业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八、信访件编号X2ZJ202010010054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宁横南路2112号,宁波杰尼斯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租用厂区内的部分工厂,违反环保三同时政策,无环保装置或装置不正常运行,车间产生大量的废气,无处理直接排放,造粒产生的废水偷排”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企业各项整改措施均落实到位。
九、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20055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奉化市新城水洗厂,无环评手续,从事印染业务,污水未处理直接外排,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经调查核实,该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经查实名为宁波市鄞州新城服装水洗厂已关闭,工商营业执照已于2018年11月27日核准注销,企业原地址现已建设成为龙湖天琅府住宅小区。
十、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20056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萧皋西路111号云海水洗厂,无环评手续,从事印染业务,污水未处理直接外排,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十一、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20057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萧皋西路112号三益水洗厂,无环评手续,从事印染业务,废水直排,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已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十二、信访件编号D2ZJ202009080032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瞻岐镇滨海工业园区,宁波市它世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动物饲料添加剂,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水直排厂区东侧和北侧的河道;废气直排,化工臭气扰民”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已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十三、信访件编号D2ZJ202009140055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区临江路166号,中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粉尘无组织排放,泥石粉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海洋;鄞州经济开发区启航北路170号,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波有限公司,废水直接排入东边河道,使用环氧树脂,散发油漆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已责令两家企业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十四、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50025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关于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浙江六和轻机械有限公司(鄞州经济开发区合兴路345号)等7家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信访事项的交办要求,经调查核实,关于波滨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污染排放问题的情况不属实,浙江六和轻机械有限公司、宁波万荣特种钢有限公司、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福士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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