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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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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秀洲政办发〔20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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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洲区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秀洲区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有序,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交通事故“零增长”和“控大”工作中心,按照全面建设“平安秀洲”的部署和要求,强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公安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数,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含)以上的交通事故,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持续平稳。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落实,强化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由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分解死亡控制指标,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年终由区政府对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在“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对发生突破死亡控制指标和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在“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照“属地管理”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要与本地所辖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签订责任状,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细化措施,着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严格新建改建公路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对新建道路,交通部门要督促道路建设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步”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道路通行安全;对改建道路,其安全设置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骏工验收;对通行道路,其安全设施受到损坏时,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并在修复期间设置临时标志牌。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积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亮化等措施,进一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公路养护职责,抓好全区公路的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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