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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秀洲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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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OO七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明电〔2010166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08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分口把关。本次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区、镇分级负责、区涉农部门分口把关,建立健全专项清查工作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镇、区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4.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各级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本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区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农办、发展和改革、经贸、教育文化体育、科技、民政、财政、人事劳动、规划建设、交通、农经、水利、计划生育与卫生、环保、国土、供销、民宗等部门。

(二)内容

1.清理。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检查。主要检查2007-2009年中央、省、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重点为:一是涉农补贴资金。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住房保险保费补贴、早稻订单奖励资金等。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重点包括农田水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农村公路改造资金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等。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农民健康体检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领雁工程资金、书香校园资金、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资金、文化大省(农村基层文化)资金等。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供销社扶持资金、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资金、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等。

3.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方面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自20107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6247月中旬)。624,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正式启动全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715日前,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31)。区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本次专项清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及时上报清查表格和自查自纠总结报告。723日下午4时前,区、镇各相关部门应将清查工作的相关报表和自查自纠报告报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资料)。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财政部驻浙专员办及纪委、审计、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政策及制度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四是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三)省级重点检查阶段(81830)。按照省明确的工作机制,省级将分片区组织对市、县(市、区)进行重点检查,具体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省发改委作为省级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参与部门,负责嘉兴片区重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面为所辖县(市、区)数的50%以上。除省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外,还将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核查,并对重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四)部级重点检查及整改阶段(91930)。根据部级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片安排,财政部负责对我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50%县(市、区)。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迎接部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省级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清查领导小组,见附件),组织实施专项清查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区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清查工作的自查自纠和督查。区财政局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各镇、街道财政所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区监察局(纠风办)要配合区财政局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及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区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及各自职责,认真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清查工作。各镇、街道要认真开展所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专项清理和检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本次专项清查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统一领导机制。区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市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传达本次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本次清查工作中,对涉及跨部门(单位)的相关问题,区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应及时通报、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妥善解决。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由于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而被市、省、部级重点检查出问题,给全区面上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律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有关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区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并设立举报电话(0573-82720176),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事项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清查,既要总结提炼各种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又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方式方法,形成强农惠农资金长效监管机制。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区清查领导小组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本次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

 

秀洲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陆志芬

副组长:金旗明(区政府办)

叶鹏裕(区监察局、纠风办)

王爱根(区财政局)

  森(区审计局)

  员:辅浩生(区监察局、纠风办)

陆其华(区委农办)

蒋满强(区发展和改革局)

  辉(区经贸局)

陈以德(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俞亚萍(区科技局)

钱凤英(区民政局)

  军(区财政局)

陆留成(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孙珍英(区规划与建设局)

  忠(区交通局)

余建平(区农经局)

陈祥华(区水利局)

王济根(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朱炬明(区审计局)

  峰(区环保局)

冯福民(区国土分局)

俞新光(区供销合作总社)

王春华(区民宗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王爱根兼任办公室主任,辅浩生、张军、朱炬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各1名)为办公室成员。

 

 

 

 

 

 

 

 

 

 

 

 

 

主题词:财政  资金  清理  检查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共印110份)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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