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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秀洲区2010年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秀洲区2010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
秀洲区2010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意见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二O一O年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实现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之年,同时,上海世博会又适逢主汛期举行,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根据省、市有关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秀洲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我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坚持防汛防台抗旱并重,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加快北部防洪工程建设,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重点河道、堤防、防洪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圩区工程等水利防洪工程安全运行,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旱灾害损失,全力保障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各项应急机制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以及“属地管理、不留死角”的原则,全面建立和完善以各镇、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镇级防指)为单位,以行政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以下简称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为单元,以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圩区外围堤防、危房、公路危险区、避灾场所等责任区为网格的基层防汛防台组织网络体系。坚持行政首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体系。
(二)完善预案体系,强化预警响应。各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基层组织)要按有关规定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和专项工作预案,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要把预案中的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应急流程、人员转移线路等重要内容在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全面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要加强雨情、水情、风情等监测和预测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镇级防指要利用电话和短信群发、广播等信息平台,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责任人,必要时直接发送到相关网格责任人。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相关网格责任人。在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时,各级防汛网络要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及时发布信息。
(三)健全抢险队伍,完善物资储备。各镇、街道要整合基层派出所、民兵、消防队、治安巡逻队、企业应急小分队等人员,赋予防汛抢险任务,配备必要装备设施,形成基层防汛抢险救灾的骨干力量;各村(社区)应选择青壮年组建防汛抢险小分队。
按照“分级储备、分级调用”的原则,基层组织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直接储备、委托储备等方式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并实行即用即补制度,随时补充防汛物资。同时,要对辖区内可调用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登记造册,确保需要时可调用。
三、加快工程建设,提升防御灾害能力
2010年是我区实施北部防洪工程建设的第三年,全年计划总投资4500万元,工程量大、面广、点多、线长。对在主汛期前能完成的工程,要加快进度,抓紧建设,确保工程主汛期受益;对主汛期前不能完工的,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度汛施工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备足抢险物资,制订度汛施工方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四、抓检查促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要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防汛防台抗旱大检查的通知》(秀洲防汛〔2010〕1号)要求,认真部署,全面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大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不安全圩堤、危险圩堤要及时组织力量,筹集资金,进行加高加固;对圩区水闸、排涝站等防洪排涝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并试运行,确保防洪设施在汛期高水位时能够安全运行;要落实防汛仓库,储备适当的抢险物资,明确抢险责任人员,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清除河道障碍,确保河道畅通;对存在防洪隐患的在建重点工程,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预案不完善或者还未制定预案的,要抓紧制定或者修订完善预案体系。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将继续做好督办和“回头看”检查工作,督促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在主汛期前解决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五、全面完成基层防汛体系建设
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9〕131号)、《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浙防指〔200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嘉委办〔2010〕3号)等精神,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由各镇、街道负责全面实施,镇级防指办具体落实,制定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基层防汛体系建设要在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村级基层防汛体系建设要在主汛期前全面完成,迎接省、市防指考核验收。
六、加强工程管理,更好发挥工程效益
要加强圩区工程管理,制定标准化圩区运行管理制度,完善圩区启动运行办法,落实圩区工程运行经费,明确圩区工程专职管理人员,提高圩区工程的防洪排涝减灾效益。主汛期前,各镇、街道要对各排涝站和闸门进行试运行,维修、改造低效老化的排涝设施及机泵设备,对防洪堤防建立巡查制度,进行常年修补及加高加固,防汛防台期间要服从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七、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防汛合力
各镇、街道和区级机关各部门在防洪防台期间要加强协作,统一行动,合力做好我区防汛防台工作。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调整充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领导小组,落实本系统防汛防台措施,明确责任,履行各自职责,合理部署,加强防范,确保安全度汛。
主题词:水利 防汛防旱抗台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共印110份)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