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2020年秀洲区“低散乱”工业企业(作坊)全域整治和高质量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九届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2020年秀洲区“低散乱”工业企业(作坊)
全域整治和高质量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持续有序推进“低散乱”工业企业(作坊)全域整治和高质量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根据《秀洲区“低散弱”工业企业(作坊)全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秀洲政办发〔2018〕21号)、《秀洲区高质量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建设提升实施意见》(秀洲委办发〔2019〕6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通过“三治三减三提升”,即治散乱、治违法(规)、治隐患,减能耗、减排放、减无效低效供给,提升规范发展水平、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分批分类推进全区工业企业(作坊)全域整治工作,加快建设具有一定规模、主导产业突出、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小微企业园,破除要素低效供给,加快新旧动能转换。2020年,完成整治“低散乱”工业企业(作坊)400家,其中企业200家,腾退面积2000亩,其中腾出有效面积1500亩;完成低效企业改造提升150家;新(改、扩)建成小微企业园5个,面积25万平方米,推动小微企业入园发展200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80家,淘汰低效落后设备1000台(套)。
二、主要任务
(一)坚定不移推进“低散乱”整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整治对象,即:坐落在自然村落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作坊)、
占地5亩以下工业企业,原村级工业集聚区无合法用地的工业企业(作坊),不符合城乡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产业政策导向的工业企业(作坊),“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连续三年D类的工业企业。实行分类施策,挂图作战、限时销号。对原乡镇合并后的工业集聚区按“五个一批”要求,围绕三年方案目标精准推进;对原村级工业集聚区域和散落在自然村落内的企业,按照“低散乱”整治要求全力推进。(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秀洲国家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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