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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洲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已经九届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秀洲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嘉兴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嘉政办发[2017]57号)文件要求,结合秀洲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含城区和建制镇镇区)。
一、工作目标
2017年,秀洲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低于70%,其中居民小区不低于65%,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不低于90%;开展一批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试点示范;城镇生活垃圾年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和制度。
2018年,秀洲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低于85%,其中居民小区不低于80%,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分类覆盖面达到100%;逐步扩大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试点示范;城镇生活垃圾年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形成比较完善的垃圾分类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和制度。
2019年,秀洲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质量试点示范;城镇生活垃圾年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健全并运行良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垃圾分类社会参与度
1.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与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相结合,进行线上线下全面宣传,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围墙、工地、电梯等公共场所投放分类宣传广告,利用社区各类宣传设施,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将垃圾分类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使垃圾分类成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2)深化社区垃圾分类宣传。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是最有效的宣传载体,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运用多种宣传形式,使得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使得居民入耳入眼入心。
(3)组织策划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策划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和进社区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征文、绘画比赛和知识竞赛、金点子和宣传创意征集等活动;组织垃圾分类论坛,依托各类知名栏目,邀请各界人士开展研讨交流等社会文化活动。
(4)发挥学校垃圾分类宣传作用。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动员,普及分类知识,再由学生普及进家庭,进社区,通过小手牵大手的宣传活动,使得教育的宣传作用辐射进家庭,带动市民分类开展。
(5)发挥多方力量开展宣传。“工、青、妇”、学生联盟、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树立垃圾分类典型,发挥社会各界名人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社会风尚。
2.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对区、镇(街道)、社区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的能力。
(2)普及社区居民培训。镇(街道)、社区对分类小区实施“一社区一月一课”培训活动,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垃圾分类主力军的能力。
(3)开展校园课堂教育。每个班级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课堂教育。课堂教育立足垃圾分类教材,丰富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4)拓展其他培训渠道。发挥政府部门及“工、青、妇”的作用,通过市民学校、民工学校、物管培训、网上课堂、慈善宣讲等多种渠道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二)明确分类标准,规范垃圾分类流程
1.分类投放
小区生活垃圾分三类:可回收物(蓝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分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绿色桶)(不设食堂的单位,不设餐厨垃圾这一类,分为三类)。
2.分类收集
(1)收集容器。垃圾分类亭标准:配置4个360升/240升其他垃圾桶、1个/组可回收桶、1个/组有害垃圾桶,具备引导提示、冲洗、消杀、污水入网等条件。并设有垃圾分类宣传、指引牌。
垃圾投放点要求:地面硬化,配置1至3个360升/240升其他垃圾桶、1个可回收桶,并设有垃圾分类宣传、指引牌。
有害垃圾收集袋/箱要求:设有不同投放口,方便电池、灯管等小件有害垃圾的投放,安装在楼道口、电梯出入口适当位置,并设有分类指引牌。
入户家庭分类垃圾桶由社区向每户居民发放1个灰色垃圾桶,印有垃圾分类宣传标识。
分类投放的可回收桶、有害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和餐厨垃圾桶收集容器的标准及摆放设置要求按照《嘉兴市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范》及《嘉兴市垃圾分类设施标志、标识标准》执行。
(2)收集次数。小区可回收物由专业收集企业每周两次(工作日1次,双休日1次)上门开展回收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和学校可回收物由专业收集企业每周工作日上门收集1次;园林垃圾每天收集;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集。
有害垃圾由物业保洁人员每周定期将楼道的有害垃圾袋/箱内的有害垃圾收集后放入分类亭内的有害垃圾桶内,市环卫处每月上门收集1次,若有害垃圾桶满溢,单位或物业直接联系市环卫处及时上门收集。
其他垃圾由原有收集企业收集清运,收集车辆标识由镇(街道)督促收集企业按规范喷涂,密闭运输。餐厨垃圾由相关具备资质的处置企业按照《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3.分类运输
垃圾分类运输企业根据市分类办要求将运输车辆统一喷涂分类标识,合理规划安排运输线路,实行联单制,密闭运输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中转设施或末端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处置。每辆运输车配备充足的操作人员(可回收车辆配备1~2名工人),车辆装备GPS和车载视频,同时接入市、区生活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接受主管部门实时监管。
4.分类处置
可回收物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确定中标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回收处置;有害垃圾由相关具备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经相关具备资质的处置企业焚烧处理;餐厨垃圾由相关具备资质的处置企业资源化再利用。
(三)建立推进机制,保障垃圾分类稳步实施
1.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
(1)区分类办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及镇(街道)、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镇(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内试点示范,组织和实施辖区内垃圾分类亭的建设、垃圾投放点的硬化、垃圾分类桶的配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试点示范,组织和实施垃圾分类亭的建设、垃圾投放点的硬化、垃圾分类桶的配置并协调指导驻地在秀洲区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具体负责学校试点示范,组织和实施学校垃圾分类亭的建设、垃圾投放点的硬化、垃圾分类桶的配置;各主体做好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整洁。
(2)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工作,并配合做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社区督促和指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劝阻和制止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负面清单制度并予以记录,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情况。
(3)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做好可回收物回收及资源综合利用,区经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工作;市环卫处做好有害垃圾的收运和无害化处置;区环保部门做好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的环保监管工作;其他垃圾经相关具备资质的处置企业焚烧处理;餐厨垃圾由相关具备资质的处置企业资源化利用处理。区分类办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系列规章制度
依据省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文件,制定出台《嘉兴市秀洲区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办法》等,做到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健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建立垃圾分类骨干队伍
(1)组建督导员队伍。分类督导员队伍由镇(街道)负责组建和培训,每个社区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职督导员队伍,督促指导、培训辖区内的劝导员队伍和保障垃圾分类日常宣传和分类工作开展。
(2)组建劝导员队伍。分类劝导员队伍由社区、物业负责组建和培训,每个分类小区、单位设立不少于1名专职劝导员,做好小区和单位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劝导,提高分类准确率。
(3)组建志愿者队伍。由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负责招募、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工作。
4.建立考核通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