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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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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快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十二五”农业工作的重大部署。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加快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通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转变我县农业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为我县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功能区、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推动我县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从2010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2个、主导产业示范区4个、特色农业精品园10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0个。
二、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
(一)建设标准。
1.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要求产业布局合理、要素高度集聚、多功能有机融合、循环清洁生产、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核心区建设面积2万亩以上,辐射面积5万亩以上;区内有3个左右产业相对连片的种植业组成,其中有2个连片面积3000亩以上的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若干个特色农业精品园,配套建设畜牧功能区,并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休闲观光农业。
2.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要求区域优势明显、布局集中连片、生产设施先进、产品优质安全。其中茶叶、花卉、干鲜果主导产业示范区面积3000亩以上,蔬菜示范区面积不少于2500亩,经济林类1000亩以上,中药材、用材林示范区2000亩以上,竹产业示范区规模1万亩以上,畜牧业示范区常年存栏生猪2万头以上、蛋禽存栏10万只以上、肉禽年出栏50万只以上。
3.省级特色农业精品园。要求产品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品牌效应突出、经济效益领先。其中种植业精品园面积1000亩(林业精品园500亩)以上,畜牧业精品园生猪存栏5000头以上、蛋禽存栏3万只以上、肉禽年出栏20万只以上,其余畜禽规模按排泄物产生量折算达到相应标准,水产业精品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
4.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茶叶、用材林、经济林连片面积500亩以上,蔬菜、水果面积200亩以上,绿化苗林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竹类3000亩以上,畜牧业生猪存栏3000头以上、蛋禽存栏2万羽以上、肉禽年出栏25万羽以上、长毛兔存栏5000只以上、獭兔存栏1万只以上,水产业连片面积100亩以上。
(二)建设要求。
1.特色优势明显。围绕茶叶、蔬菜、畜牧、水产、花卉、竹木、干鲜果等七大主导产业,选择发展基础较好、带动增收明显的重点产业和区域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使园区建设既推进主导产业发展,又促进农民增收。以特色产业强镇、强村为基础,通过统筹规划、整合优化、改造提升,进一步促进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
2.设施装备优良。园区内基础设施完善,道路畅通、灌排方便、用电便捷。先进农业机械广泛应用,农田有效灌溉率基本达到100%、旱涝保收率基本达到90%。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率80%以上。
3.技术模式先进。园区内农作制度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广泛运用,农业生态环境优良,单位土地产出率高。实行良田、良种、良机、良制、良法“五良”配套,农业主导品种、良种覆盖率、主推技术普及率高,农业科技贡献率70%以上。
4.产品优质安全。园区内农业标准化技术普及率高,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质量可追溯制度全面推行,农产品优质安全。农产品通过无公害认证。
5.经营机制创新。园区内经营主体明确,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种养大户为主导。投入运行机制健全,经营方式创新。引导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统一服务等形式,提高园区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产业要素集聚,注重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生产、加工、营销等协调发展,实现农业多功能有机融合。视实际情况科学配套发展休闲观光,拓展农业功能。
6.管理服务到位。园区建设管理责任落实,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责任农技推广制度落实,实行首席农技专家对口联系,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任务明确,职责到位。以园为依托,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施设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培训、观摩考察等活动,以点带面带动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借助园区的先进设施和经营能力,为周边农户提供农机作业、农业投入品供应、病虫防治、动物诊疗、产品营销等服务,有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生产经营主体普及应用“浙江农民信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林业、水利、发改、财政、农办、国土、科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具体负责规划、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局要发挥好牵头主抓作用,加强对园区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县发改局要做好园区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将园区建设列入“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增加投入,统筹安排园区建设资金;县水利水电局要加强园区水利灌溉设施的配套建设;县国土资源局要落实园区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农业用地政策;县科技局要积极支持园区的科技开发。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园区建设的支持,积极做好与园区建设相关的配套服务,确保园区建设进度和建设标准,县政府将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列入各乡镇(街道)农业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
(二)科学编制规划。按照我县“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要求,立足长远、合理布局、准确定位,科学编制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道路建设规划等衔接,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保障园区的稳定性和持久性,规划及建设方案按省、市规定的程序报批。已批准为省、市农业园区创建点的要完善建设内容、细化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三)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建设主体的作用,在积极争取省、市资金的基础上,吸引工商资本和其他各种社会资本投资园区建设,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法人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目标统一、渠道不变、有效整合、管理有序”的要求,统筹各类支农资金,加大园区建设投入。农(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科技推广、农林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项目资金,要优先安排在园区内实施。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园区建设,对建设成效显著并经县有关部门验收并通过的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分别补助10万元和5万元,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补助5万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合力共为,确保园区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农业 园区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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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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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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