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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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空心胶囊生产整顿和规范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胶囊产业是我县的传统特色产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胶囊产业规范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胶囊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整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践行科学监管、执政为民理念,规范提升有证企业,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中国胶囊之乡”良好形象,促进新昌胶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规范围
药用空心胶囊持证生产企业、胶丸玩具厂、未办理证照的空心胶囊生产户。
三、整规目标
1.药用空心胶囊持证企业的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严格按照工艺处方、规程生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开发胶囊新产品。
2.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空心胶囊的违法行为,非法生产胶囊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引导和鼓励未办理证照的生产胶囊户通过联合组建、有证企业兼并、技术改造等方式,取得合法生产资质。
四、职责分工
1.药监局:加强药用空心胶囊持证生产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查处生产假劣药品、违法使用原辅料、向非法生产空心胶囊户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无证生产药用空心胶囊的违法违规行为。
2.工商局:加强胶丸玩具厂的监管;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空心胶囊的违法违规行为。
3.质监局:查处向药用空心胶囊持证生产企业提供非胶囊用明胶和向非法生产胶囊户提供明胶的违法违规行为。
4.供电局:根据执法部门提供的违法生产依据,终止与非法生产胶囊户的供电合同,切断非法生产空心胶囊户的工业用电,并拆除电表;定期向县政府书面报告非法生产胶囊户的工业用电情况;严格对新开户和重新开通工业用电的审核。
5.公安局:负责维护集中统一整治的现场秩序,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的刑事案件。
6.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负责掌握辖区内非法生产胶囊、违法违规用电等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加强对非法生产胶囊户的宣传教育和规范引导,并做好维稳工作;加快胶囊原辅料市场建设。
五、整规要求
1.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整规空心胶囊生产,是实施“新昌县胶囊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3)”,提升我县胶囊产业发展水平,促进胶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确保胶囊产品质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重视民生的需要;是实施节能降耗、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行动;也是部门依法行政的职责所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胶囊整规工作有效开展。
2.加强宣传,堵疏结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阵地,加大对胶囊产业规范管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胶囊行为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堵疏结合,以堵为基础,以疏为途径,促使胶囊生产向依法规范方向发展。规划、经信、财政、国土、环保、建管、工商、药监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根据自身职责,积极为新开办合法的空心胶囊企业、胶囊原辅料市场建设提供政策、技术、信息等服务,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3.落实职责,从严查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谁发现,谁查处,谁负责到底”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取缔非法胶囊生产并从重从严处理,坚决杜绝以罚代纠。对为非法胶囊生产提供场地、运输、用水、用电等便利条件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因工作松懈、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或消极应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胶囊产业 整顿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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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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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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