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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国家卫生信息“3521工程”建设...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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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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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国家卫生信息“3521工程”建设试点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国家卫生信息“3521工程”建设试点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新昌县国家卫生信息“3521工程”建设试点
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关于绍兴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暨健康档案“一卡通”建设工作精神,顺利完成国家卫生信息化试点工作,构建我县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国家卫生信息“3521工程”。卫生部提出“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即建设国家、省和地市3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5项业务应用,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2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网络,简称“3521工程”。浙江省是全国试点省份之一,绍兴市是全省的试点地市之一。
(二)全市“1234工程”。即建立一网(绍兴卫生资源网)、二级平台(市、县二级资源平台)、三卡融合(医保卡、新农合卡、健康卡)、四大业务应用系统(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管理服务等应用系统)。
二、总体目标
通过1-2年的建设,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建立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构建疾病实时动态监测、健康管理的城乡一体化卫生管理模式,最终实现卫生信息“五统一”,即建立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统一的医疗专网,统一的卫生信息数据中心,统一的数字健康档案,统一的服务应用。
三、建设内容
(一)1个县级卫生信息平台。遵循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按照省级卫生信息平台的技术架构,建立县级卫生信息平台。县级平台的数据实现共享交换,全县范围内县级医院、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并实现与省、市、县卫生信息平台之间互通。
(二)1个卫生信息数据业务专网。按照全省卫生虚拟专网的标准和规划要求,建成覆盖县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并统一接入全省卫生业务虚拟专网。
(三)2个基础数据库。通过县级卫生信息平台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与临床路径为主要内容的两大标准化数据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标准统一的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健康档案的动态、规范化管理。建设和完善县级医院的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整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卫生联动协同服务机制。
(四)5个应用系统。提升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的服务与监管能力,逐步满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评价、成本核算、动态监测以及高效决策的要求,建成统一标准和规范开发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和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
(五)其他项目。建设农保、社保“一卡通”,所有县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之间实现医疗就诊、预防保健、档案调阅等“一卡通”,实现到上级医院就诊实时刷卡付费,稳妥做好与医保系统的对接。
四、项目实施
(一)第一阶段(2011年2月-6月):确定方案及招标阶段。
对方案进行综合论证,并提出实施与运行管理方案,说明建设方案的软硬件配置及相应的配套工程,详细估算项目投资,对方案从技术、经济、安全与保密、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专家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招标。
(二)第二阶段(2011年6月-11月)系统建设及整合阶段。
根据项目建设主要任务,结合国家、省制定的卫生信息化有关标准,稳步推进各项任务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各医疗卫生单位终端工作站建设;县级平台及其相关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库;县级信息平台和市级信息平台对接、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
第一步(约1个月)完成信息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数据中心平台建设。
第二步(约2个月)完成县级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对各社区卫生服中心HIS改造。主要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和改造,逐步接入数据中心,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在我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共享和交换。
第三步(约3个月)对县级医院的信息系统进行规范和改造。各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接入数据中心,部分应用系统上线。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在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和交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电子病历、疾病数据及妇幼保健等数据共享。
对运营系统进行统一数据整合和系统完善,规范平台运行管理和维护,对平台应用系统进行不断扩充,逐步完善医院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网络增值服务,决策支持与卫生信息发布等业务。
(三)第三阶段(2011年11月-12月):试运行及验收阶段。
项目竣工后,最终客户培训及模拟运行。项目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申请测试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级机关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新昌县国家卫生信息建设试点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落实项目资金。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保证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稳定运行。
(三)加强部门协作。区域卫生信息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财政、劳动等部门的支持,共同参与并分工协作,紧密配合,有效沟通,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新昌县国家卫生信息建设试点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
      领导小组名单
      


主题词:卫生 信息化建设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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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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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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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昌县国家卫生信息建设试点
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楼建明
副组长:丁  虹
成  员:裘武宏 (县府办)
俞长春 (县府办)
施华南 (县发改局)
吕国军 (县公安局)
梁汉良 (县监察局)
蔡春秋 (县民政局)
求国安 (县财政局)
陈长海 (县人力社保局)
洪  平 (县卫生局)
章灿贤 (县审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洪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永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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