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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规范会议文件的通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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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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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规范会议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改进会风文风,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规范会议文电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会议文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1.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质量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民生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及时主动公开监督检查相关情况,县监察局每年选择1—2个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公开、公示。各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要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办理事项、收费事项、服务事项、执法事项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开发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
2.有序推进县级财政预算公开。县级年度财政总预算、总决算情况,县级部门预算、决算情况,经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开。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县财政局要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3.推行重大工程建设公示制度。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工程建设,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
4.落实政府会议市民列席制度。对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如政府全体会议等,视情邀请市民代表参加,人数根据会议性质、议题、规模确定。
5.广泛征集民生实事工作。把为民办实事纳入政府常规性工作,每年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由县府办汇总梳理,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交县人代会审议,力求民生实事真正体现群众意愿。
二、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切实提高会议实效
1.严格落实精简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无会日”和“无会周”制度,每周三和每月第二个星期原则上不安排会议,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紧急事项确需召开会议的,必须经县主要领导批准。切实减少会议数量,对于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尽可能合并,能通过电话、发文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再开会。
2.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县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加强统筹、严格审批。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举办)的全县综合性会议(活动),由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政府部门需召开全县性工作会议(业务性协调会议除外)的,一般应提前5个工作日随附会议方案及相关背景材料向县府办提出书面申请,县府办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3.严格压缩会议规模时间。切实精简会议议程,减少与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全县性工作会议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会议主报告或县政府领导讲话时间一般控制在1小时以内;会议确需安排典型发言的,一般不超过3个,每个发言控制在10分钟以内。部门召开的系统内部会议,县政府领导一般不参加。
4.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各类会议应尽可能以节俭的形式召开,不准超预算使用会议经费,或变相增加会议支出,确保会议经费零增长。部门工作会议一般应在机关会议室召开。
三、进一步改进文风,不断提高办文效率
1.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按照“确有必要,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发文管理,可用电话、传真等形式解决的事项不发文;对政策已明确,执行过程中未提出新措施,只是一般性号召或重复已有规定、要求的事项,不重复行文;各类非常设性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调整,不涉及机构主要负责人调整的不发文;内容相近、体例相似、可以合并的不单独发文;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或部门联合行文可以解决的问题,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从严控制抄告单,已有文件(会议纪要)明确的事项,不再制发抄告单。
2.努力提高文稿质量。倡导清新简炼的文风,文件起草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不说套话空话。文件篇幅要力求简短,关系县政府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决策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县政府下发的专项工作部署文件,一般不超过2000字。
3.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乡镇(街道)、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公文,应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要求起草和签发,统一由县府办收文,不准多头报送或直接送领导个人,非请示性公文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请示性公文不得使用报告文种。实行公文限时办理制度,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外,会办部门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一般公文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提升公文处理时效,努力实现从传统办公方式向电子办公方式的转变。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政务 会议 文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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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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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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