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镜政〔2015〕78号
镜岭镇关于开展“环保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单位:
8月5日晚,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播出《新昌县景加源公司涉嫌偷排严重超标废水》,曝光了浙江景加源机械有限公司废水超标纳管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环境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保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环保法》和国家、省、市对环保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使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维护,全镇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为期3个月的“环保执法百日专项行动”,摸清底数,消除隐患,切实提升我镇环保管理水平。一是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按照新《环保法》规定,履行环保职责。二是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一批环境隐患。重点排查涉金属表面处理、印染、化工、铸造等重点污染企业,群众多次投拆企业,市控以上企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杜绝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现象发生。四是建立和完善我镇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
本次行动自8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
结合我镇环保工作实际,制定《镜岭镇关于开展“环保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各村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做好面上宣传发动工作。各村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摸排辖区内企业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9月10日前)
各村要组织辖区企业对环境安全隐患开展全面自查,敦促企业填报《企业环境安全基本情况表》,并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初查、核实。各村及时收集汇总《企业环境安全基本情况表》,建立排查台账,梳理列出环境隐患及环保问题清单后上报镇村建办。
自查及排查的主要内容为所有排污单位的污染排放状况。重点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情况;废水、废气排放口设置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雨污分流情况;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正确等。
第三阶段:重点整治阶段(10月底前)
根据排查出的环境隐患及环保问题,各村要根据企业(项目)实际情况和整改意见,对属地企业的整改进行督促落实。
整治工作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依法补办一批环评手续。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建设项目,依照《新昌县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整改意见,责令企业依法补办环保审批手续。二是限期治理一批环境隐患。对排查出环境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排放污染物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依法限期治理。三是严格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或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超标排污及违反其他环保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全面清理一批违规项目。对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排放污染物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且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项目,依法报县政府实施关闭。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1月10日前)
组织回头看工作,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健全环保管理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形成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各职能办公室要结合办公室工作职责,深入排查各类环境隐患,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彻底整治。
(二)形成合力,迅速推进。各村、各职能办公室要加强配合,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强化督查,提高效能。要对此次行动实施“全程督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和方法,确保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查改结合,确保长效。要结合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污染整治提升等专项工作,深入查摆和探究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环境隐患根源,消除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对重点排污企业的刷卡排污系统和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升环保监管技术水平,健全完善我镇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1:企业环境安全基本情况表
附件2:镜岭镇环境隐患及问题汇总表
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