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镜政〔2015〕74号
镜岭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村、相关办公室,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委〔2015〕6号、〔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保持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各村、各有关办公室和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我镇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的落实,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
一是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二是与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构建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是与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总结前阶段“百日整治”工作成果,将“百日整治”中好的做法推广、运用到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四是与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风险控制,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五是与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四化融合”。
二、主要内容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自8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各村、各有关办公室既要从治标的角度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更要从治本的高度查找和改进安全监管薄弱环节。
(一)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全面检查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统称各单位)。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客车等重点车辆,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各地近期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消防领域。坚决按规定对人员居住部分与生产、经营、储存等非人员居住部分进行防火(物理)分隔,不准堵塞、锁闭和占用疏散通道,坚决守住各类居住及合用场所火灾防控底线。全力做好各村和重点行业领域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隐患整治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电、智慧用电工程,全力减少因不安全用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深入开展以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商场、网吧、KTV、市场、医院以及居住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布机家庭作坊企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突出防火(物理)隔离、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重点内容,严格整治违规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以及违规设置而影响消防通道等情况。
责任办公室:镇综治办
2.道路运输领域。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坚持重大隐患挂牌治理,严禁新(改)建道路验收合格前通车。深化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的道路运输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工作;整治旅游包车和长途客运车辆违规夜间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客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易发的势头,杜绝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办公室:镇交通线
3.建设工程领域。深化对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突出以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等部位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整治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坚决纠正施工企业现场“三违”等行为。
责任办公室:镇村建办
4.涉氨涉尘作业场所。深化对涉氨制冷企业落实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查,重点检查氨直接蒸发制冷的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未采用载冷剂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的制冷方式,以及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的情况。深入结合辖区实际,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要求,开展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督促基础条件好的企业进一步落实硬件设施基础改造,督促基础条件一般的企业突出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时科学清理积尘,规范用电措施,彻底杜绝火源,有效防范粉尘燃爆和职业病危害。
责任办公室:镇工办
5.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对水泥、非煤矿山、石材加工、家具制造等涉尘、涉毒作业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检查、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
责任办公室:镇工办
6.村级集体留用地生产经营用房安全。贯彻落实浙安委明电〔2015〕2号文件精神,突出对未按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的企业生产经营用房,以及出租厂房、大型市场等涉及多租赁户主体或单位的建筑物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要从严整治和执法监管,凡列入“三改一拆”应该拆除的违法建筑,一律限期予以拆除;凡未取得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建筑物,一律停业整改;对具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建筑物,要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凡是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停业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停。
责任办公室:镇村建办
三、实施步骤
整治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中旬—9月中旬)
1.各村、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各村、各企业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并结合绍兴市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将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和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中旬—11月底)
1.实行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镇将采取跟踪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
1.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
四、工作要求
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及时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各办要结合实际,根据年度工作统筹安排;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与辖区、行业当前重点工作,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
(二)抓住关键,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村各办要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查改结合,着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各办对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积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等举措,推动各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惩戒、对重大隐患的联合执法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四)宣传引导,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各办请将现场检查记录情况于9月25日前上交镇工办。同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和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实行安全生产问责。
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