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办发〔2015〕1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关于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便民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
三级联动便民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和为民办事机制,切实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解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便民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便民服务为宗旨,以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关键,按照“便民、优质、高效、廉洁”的要求,通过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制机制,形成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新昌平台为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延伸,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三级便民服务新平台,基本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以及审批服务事项的纳入和办理,要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做到组织体系、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统一。
2.高效便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宗旨,科学设置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
3.资源整合原则。按照“应进则进、能进全进,充分授权”的原则,整合乡镇、基层站所的审批服务职能、为民服务资源,延伸省政务服务网的审批服务功能,打造上下联动的服务平台,努力让群众“只进一个门,办成所有事”。
4.规范有序原则。推进进驻事项、审批服务流程、网上服务、内部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三级平台”服务功能,健全代办服务操作规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5.公开透明原则。结合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和村“三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全面公开便民服务机构的各项服务名称、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等,提高办事过程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全方位监督。
三、工作重点
1.县级职能部门授权指导到位。县级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要求,做到将审批事项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并向窗口授权到位,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要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进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新政办发〔2015〕103号)要求,对中心镇进一步下放经济和社会管理审批权限,与中心镇及时办理委托授权授印手续;对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权责统一、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能下放到乡镇(街道)办理的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要做好对中心镇、其他乡镇(街道)下放事项的业务培训和日常工作指导,确保授权到位、指导到位。
2.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到位。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络中心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5〕50号)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本地平台上为各乡镇(街道)建设网上服务站,做好省政务服务网的延伸工作;全面公开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提供规范、准确的办事指南;逐步健全完善网上申报、网上流转、远程审批等功能,做到一般性审批、服务事项都能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探索网上代办、多级联动办理等服务模式,建立网上网下结合的服务体系,打造规范、透明、便捷的基层网络服务平台。
3.行政审批服务督查管理到位。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按照《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5〕52号)要求,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工作的协调、督查和管理。同时,认真抓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协调组织下放事项的业务培训,督查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履行考核职能。
4.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充分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按照“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要求,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结、责任追究等服务制度,统一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人员配备、功能定位和制度机制,全面梳理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并结合我县实际,采用试点乡镇先行、再全面推进的原则,切实抓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具体建设规范见附件)。
5.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到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九个一”,即一个场所、一个标识、一套制度、一台电脑、一本台帐、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的要求,完善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做好网络平台对接,履行便民服务事项的咨询、代办工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可与村级(社区)组织办公场所、各类活动阵地等有机结合使用,统一标识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6.代办制度全面执行到位。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群众满意”的原则,全面建立代办制度,为群众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努力做到一般服务事项不出村。乡镇级代办工作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实行一口受理、全程代办,对本级权限内的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及时回复;需经上级审批办理的,实行内部报送、归口代办。各乡镇(街道)要在原有乡镇级代办员队伍的基础上,以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包村干部为骨干,组建村级代办员队伍,加强代办工作业务培训,并通过建立轮流值班或定时定点受理制度,集中受理、代办基层群众申请服务事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建立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抓住关键环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已列入今年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的绩效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县发改局要强化部门对中心镇授权到位情况的督查,县政府信息网络中心要强化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网运行情况的督查,县审管办要强化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工作的督查考核。
3.加强信息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注意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信息报送工作,每月一次向县审管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新昌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2.儒岙镇、小将镇、双彩乡、羽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服
务事项清单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6日印发
附件下载:150(附件1-三级联动.doc
附件下载:150(附件2-儒岙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清单1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