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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6〕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顺利推进“平安新昌”和食品安全县创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促进公众建立科学的食品消费理念和食品安全观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现就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宣教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大局,坚持面向全社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突出针对性,加强解疑释惑,消除认识误区,促进社会食品安全基本认知的形成,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保障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底,在全县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监管能力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公开透明,舆论引导及时有效。
三、主要内容
(一)社会科普
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确定每年6月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和报道活动。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1)食品安全进社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建立宣传橱窗和展板,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使广大居民了解食品购买、储藏、制作、烹调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自觉争做食品安全监督员。
(2)食品安全进农村。将食品安全宣教工作融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积极推进乡镇、村庄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采用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示农业生产中常见的食品安全隐患,促进新农村食品安全建设。
(3)食品安全进校园。组织编写相关课件,对中、小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夏令营、冬令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4)食品安全进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到企业监督检查,促进双赢。
(5)食品安全进机关。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五个一”活动。通过分发一张宣传卡、巡展一套宣传展板、设计一份宣传纪念品、建设一批宣传站(栏)、制作一批宣传标语等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二)新闻宣传
1.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依法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访谈等形式,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和较具影响的都市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以及各有关方面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行业自律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的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结合,特别要组织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抓好监督执法信息公开。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媒体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公示“黑名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机制,统一发布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和重要专项活动工作信息。
3.高效研判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对媒体报道和互联网论坛、微博、微信、即时通讯等信息实施监测,及时发现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上报县食安办,特别是对冠以致癌、致命、毒药等名称的食品安全信息,要及时组织专家解疑释惑,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
4.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注意收集整理、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揭露不法分子的违法违规行为,展示政府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和有力措施。同时对诚信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予以积极宣传报道,发挥正面典型榜样作用。
(三)教育培训
1.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以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为重点,通过制作发放专业培训教材、课件,举办集中培训班等方式,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有关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培训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定期培训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对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员以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行业道德伦理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和专业知识宣传和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首责意识和从业素质。对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重点培训食品原料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良好生产规范、生产环节质量保障等专业知识;对餐饮服务从业者,重点培训食品原料采购、储存、烹调方面的卫生安全知识,以及专业操作规范要求、食物中毒处置等知识;对食品运输流通从业人员,重点培训各类食品储存、运输的卫生安全知识以及禁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规定等。
3.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组织专家指导、开通食品安全知识热线、深入田间地头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以传授科学种植养殖技术、规范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为重点,向农民、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推广农产品科学生产的专业知识,推进科学种植养殖,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统筹安排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宣教水平。县财政部门要保障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动员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政府、媒体、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三)建立健全媒体联络机制。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健全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与媒体的有效互动,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配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宣教工作考核评价纳入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