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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象山县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防控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象综执〔2024〕7号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海经区有关单位(职能部门)、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防控管理及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推进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工作,实现常态长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建立健全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防控治理长效机制,规范开展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工作。防治并举、治违除患,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

二、职责分工

(一)建立由资规、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司法、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县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防控治理联席会议,强化对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资规局。

(二)县资规局:对新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备案审查,加强批后监管,严格把关用地规划核实;依据职权对小区住宅开展日常巡查、受理违法建筑相关投诉举报,对违法建筑出具认定意见,责令违建当事人限期改正,依法进行案件移送;依法指导监督配合违法建筑的处置工作;承担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防控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县住建局:对新开发房地产项目开展巡查,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做好样板房项目监管;对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指导监督和考核;加强对全县装饰装修企业的指导和监督;依据职权指导监督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员日常巡查工作,受理违规装修、破坏共有绿化等违法建设相关投诉举报,对违规装修、破坏共有绿化等违法建设相关情形出具认定意见,责令违建当事人限期改正,依法进行案件移送;依法指导监督配合违法建筑的处置工作。

(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案件进行查处,开展执法检查,对重大违法建筑案件进行查处。

(五)县司法局: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明确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执法事项等法律适用事宜;指导监督部门及乡镇街道的行政行为;做好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治理中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六)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房地产销售合同的备案,受理市场监管领域内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和房产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行为。

(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常态化开展辖区日常巡查工作,根据赋权事项对经认定的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受理投诉举报并进行查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制执行。

(八)其他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协助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警示宣传机制。资规、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及乡镇街道要注重日常法治宣传工作,深入群众做好社会法治宣传教育,为顺利推进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尤其在新小区、违建问题高发小区,资规、住建等部门在认定住宅小区违建后,应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小区业主群、电子屏、宣传栏等渠道进行警示宣传,引导业主合法合规开展装修活动。

(二)备案审查机制。对新开发房地产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备案审查。在规划条件中明确住宅建筑设备平台设置应位于主体结构之外;在项目规划方案编审过程中,加强规划方案审查力度,避免出现可利用搭建的框架性和结构性梁柱的设计。为提高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县资规局要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对新开发房地产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联审。

(三)批后监管机制。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批准建设后,开发企业应在地块入口处公开批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建设过程中,开发企业不得授意或默许设计、施工等单位非法预留钢筋等,防止住户后期用于违法建筑的搭建;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应当加强对新开发项目的巡查指导,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在建工程违法建设行为。竣工后,开发企业在申请竣工验收过程中,资规和住建部门应加强对违建行为隐患排查,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涉嫌改变露台平台、搭建阳台等建设行为,在整改到位前不予通过验收。

(四)销售规范机制。县住建局应加强样板房的监管工作,要求开发商、销售商等严格按照开发项目的备案图纸进行样板房建设和装修,禁止样板房违建。县市场监管局要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过程中的广告宣传行为:1.配合县住建局加强销售合同的备案审查,防止销售商等通过增加条款、补充协议等诱导业主实施各类违建;2.配合相关部门在房产项目开建或开售前提前介入,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行政指导,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剖析并发布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加强法律宣传;3.配合相关部门在售楼处、样板房等重点区域投放警示海报等并公示举报电话,引导消费者抵制虚假宣传,并开展日常巡查;4.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日常监管,对房产销售宣传资料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受理涉及房地产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对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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