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象综执〔2020〕24号

朗读
县级有关单位:
现将《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中共象山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4日
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关于“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覆盖,推动公共场所服务提升”的决策部署,经研究,现就推进我县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大提升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以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为基本要求,从思想认识、政策举措、体制机制等方面推进改革,通过规划引领、配套建设、品质提升、常态管理,补齐社会文明和公共服务体系短板,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以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力争通过两年时间,推动中心城区公厕建设标准化、设施现代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监督社会化、使用文明化,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管理水平,补齐服务短板,破解原先部分公厕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力争布局科学、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新建完成3座四星级公厕并投入使用。2021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20座公厕第三卫生间改造,以及20座公厕的爱心驿站改造。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管理
1.优化规划布局。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公厕现状调查和类别评估,对已建公厕的分布、建设标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一厕一档。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等相关要求和标准,完善环卫专项规划,明确中心城区“公厕布点规划一张图”。
2.严格规划管理。将公厕规划图统一纳入信息系统,其他建设项目按控规和详规建设,不得随意占用公厕用地或改变其用途。对需配建公厕的建设项目,由资规部门严格把关设计方案,明确配建公厕的建设规模、标准等规划条件。未按规定设置公厕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做好移交管理。需配建公厕的建设项目,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需要移交的,建设单位应书面告知环卫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普查登记,建立台账,做好交接工作。
(二)提升服务功能
1.严格建设标准。认真执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按“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求,在新区建设、商业开发、旧城改造时,严格按标准配建公厕等环卫设施,并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前置审批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同时,统一规范设置公厕标识和指引,做到“标志统一、指示清晰、通俗易懂”。注重美化公厕内外环境,公厕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
2.提高科技含量。建设智慧公厕,在四星级以上公厕安装立体视觉技术等智能设备。其他公厕通过对基本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维护,实时分析公厕运行压力,实时监管气味、温湿度等预警信息,并利用现场交互平台,为市民和游客提供公厕位置信息和导航功能,构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公厕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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