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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2021-05-25 下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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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安委办〔2018〕11 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8年6月是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2018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现就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助于广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至上的舆论氛围,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各街道、各部门要在总结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活动方案,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落实专项经费,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实施、检查、总结等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我区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成员有区委宣传部、区安全监管局、区公安局、区文广新闻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
    二、精心谋划,多方位开展主题宣教活动
    各街道、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精心策划,层层发动,充分利用挂图、标语、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论坛宣讲、培训教育、执法检查、应急演练、科普体验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城市公共电子屏等传播方式,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树立正面典型,曝光非违行为,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七进”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努力营造共建共创共治共享城市安全发展的良性格局。
    各街道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国、省关于安全月活动的部署,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宣教活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全区性活动(见附件)。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广场咨询日活动(省安委会、省建投集团、市安委会、下城区安委会);
    2.组织开展全媒体公益宣传活动,网络专题、微信互动、公益广告等(区宣传部、区安全监管局、区文广新局等);

  3.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区总工会、区安全监管局);
  4.组织开展杭州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宣传活动(区安全监管局);
    5.组织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活动(区安委办、区各专委会、各街道和行业部门);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区安委办、区各专委会、各街道和行业部门);
    7.按照国家、省安委办、市安委办部署,组织开展其他各项活动。
    三、围绕主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提出的“一带一路”主题、安全责任主题、科技强安主题、依法治安主题要求,要按照省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专题行、社会化服务专题行、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专题行等活动要求,积极响应,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将推进安全万里行活动与查补短板相结合、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相结合。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各类专题行活动,特别要针对辖区及危化、交通、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的沟通,邀请主流媒体,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的形式,报道专题行情况,切实发挥万里行宣传、采访和督导“三位一体”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四、监督指导,及时总结报送活动信息
    各街道、各部门和区级活动牵头单位,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加强监督和指导,并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和自评报送工作。
    1.请各街道各成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在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本街道、本行业和本单位一周内开展活动情况(电子版)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随时动态报送。
    2.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各成员单位对活动情况要认真总结,于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活动相关数据材料等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金林,电话:85835052,电子邮箱:chenjinlinhj@foxmail.com

 

   附件:

    1.2018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7月1日前与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一并上报)

  3.2018年下城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项目汇编

 

 

杭州市下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附件1:

2018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宣传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围绕“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的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个明显下降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全省各市、县(市、区)及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同时开展。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好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三大板块,合力奏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一)主题引领“三序曲”。
    1.开展“坚持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鼓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宣讲、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等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意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大家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等内容,组织开展各行各业各级干部职工群众为城市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精选部分优秀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予以展示,努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参与的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
    3.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今年省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杭州市设立主会场,采取政府主办、省属企业协办,有关部门设立现场咨询台,通过有奖问答、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同时,咨询现场将设立安全生产互动体验馆,通过VR虚拟现实技术模拟体验事故场景,设置安全互动游戏,增强参观的趣味性和娱乐性。活动现场还将进行网络直播,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积极组织人员观看,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影响力。
   (二)素质提升“三连奏”。
    1.实施“七进”扩面提质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组织制定符合当地特色“七进”活动标准。开展“七进”精品示范点轮播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矩阵等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供各地参考借鉴,提升“七进”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结合行业特点组织编印发放通俗易懂、实用适做的《公众安全知识读本》,发放至各基层单元,增强全民安全文化素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的力度,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大礼堂、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等现有平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文艺汇演,有针对性提高农民居民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技能。
    2.实施体验式安全教育行动。根据《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建设安全生产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安全体验馆和安全教育基地”和八部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将建设安全科普体验场馆作为‘七进’活动的重要载体”的要求,各地可以采取多渠道筹措、多主体投资、多来源供给的方式,建设主题鲜明、便于感知的安全生产体验馆,同时利用现有的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安全生产月”期间向社会免费开放,组织人员积极参与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实施安全宣传助力电商行动。电商是浙江的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很多的安全隐患,为提高电商行业在生产、仓储及物流全流程环节的安全水平,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电商行业发展特点,致力于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牢牢抓住“人的本质安全”,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减少隐患。宁波、义乌等“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更要结合本地特色,针对性组织开展国际商人系列安全宣传活动。
   (三)媒体融合“三重唱”。
    1.唱响网络安全月之歌。借助“浙江安监”及各地市的微信公众号开展一系列网络安全月联动活动。开发安全生产微信语音小程序,围绕《意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开展线上语音口令游戏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表情包全民互动活动,设计制作一套安全生产表情包,以更生动、活泼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项制度,以亲民的形象贴近群众生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对答擂台“头脑风暴”活动,利用手机微信小程序,将安全生产知识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传播。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参与以上活动。
    2.吹响安全宣传精品结集号。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创意征集,并将优秀作品报送省安委办,其中杭州、宁波、温州报送不少于2个,其他市不少于1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作品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生动反映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继续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征集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选送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的安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文化精品,各地于5月15日前至少报送1部。对于优秀作品,将予以相应奖励,并通过省局网站、“双微”等平台进行推广展示,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3.拉响事故警示教育之笛。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各地要结合当地行业特点和事故案例,自主选择一个行业领域,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精品,并在学校、影院、公交车等公共场所以及新媒体平台播放。积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检修、补充救援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岗位安全风险和隐患实行公示公告,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
    各地、各有关单位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项内容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特点,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三个专题行活动,发掘典型、宣传先进、曝光落后。
   (一)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专题行。集中宣传报道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最多跑一次”推进落实的工作成效,深度挖掘全省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安全发展城市”推进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题行。深入基层,调研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难题之法,总结提炼安全生产社会化模式,大力推广社会化服务。加大对“智慧用电”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宣传推广,宣传好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浙江样板”。
   (三)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专题行。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六大攻坚战,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采访和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特色和亮点,重点加强对改革发展、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宣传。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宣传要求上,各地“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做到全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彰个性、更具共性。
   (三)加强协作,形成宣传合力。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尤其是宣传、教育等八部门的合力,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抓好上下衔接,强化省、市、县联动,政企互动,对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围绕主题,形成矩阵。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总结考评,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附件2: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悬挂标语(横幅)  条;张贴宣传画  张;

出黑板报   期;出动宣传车  台次;

举办知识竞赛  场;参观图片展览  人次;

发放宣传资料  份;举办演讲比赛  场;

安全文艺宣传  场;开展安全咨询  次;

培训职工  人;领导电视讲话或署名文章  次/篇。

组织安全执法检查  次,共有  人次参加检查(其中领导参加检查  人次),共检查各类企业  家,发现事故隐患  个,整改隐患  个。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2018年  月  日

 


附件下载:(附件3)下城安监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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