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现将《下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下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下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区群众短途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由此带来的消防隐患和火灾事故也是明显增加。为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1)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2)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
(1)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2)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
(1)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2)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3)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年5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至12月20日)。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街道、各相关部门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领域开展排摸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2月21日起,对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我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基础。
四、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由副区长唐锋为组长,区安监局陈安、下城消防大队陈剑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冯琼梅、区公安分局孔立勇、区市场监管局蒋轶群、区城管局周伟建、区住建局吴锡祥为组员的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下城消防大队,由陈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牵头实施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职责分工
(一)按照“政府抓、部门查、基层管”的原则,区安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区委宣传部:整合全区媒体资源,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治理工作正面宣传;加大对非法销售、改装和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曝光力度;及时反映整治进度和工作成效。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有效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
下城消防大队: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位置和要求,指导各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工作。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群众自觉增强火灾防范意识。
区城管局:加大对违规占道经营电动自行车的查处力度。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住建局:负责制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督促、指导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努力提高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
(三)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及停放场地的排摸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强辖区单位、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探索实施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模式;对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落实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并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街道、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考评。
(二)明确职责,强化协作。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围绕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作,通力配合。要定期分析研判,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督查,从严追责。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督查机制,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机制,落实长效。要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的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从6月份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并结合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动态报送工作信息。总结材料和工作信息请报送至下城消防大队,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85819119、15988851190)。
附件:1.下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名单
2.下城区电动自行车情况排查登记表
3.下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负面清单
附件1
下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单位 | 分管领导 | 职务 | 联系电话 | 联络员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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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请于5月31日前上报消防大队,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85819119、15988851190。
附件2
下城区电动自行车情况排查登记表
街道: 社区:
排查时间 |
| 街道或社区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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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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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排查内容和情况登记 | |||
排查内容
| 数量 | 具体情况 | |
1、电动自行车保有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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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情况 |
| 表一 | |
3、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情况 |
| 表二 | |
4、辖区电动自行车维修点情况 |
| 表三 | |
5、辖区现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情况 |
| 表四 |
备注:本表及所含附表请于6月30日前上报消防大队,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85819119、15988851190。
表一
街道 社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登记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主要产品 | 年产值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是否合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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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街道 社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登记表
序号 | 商家名称 | 销售地址 | 年销售量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是否合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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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街道 社区电动自行车维修点登记表
序号 | 商家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是否合法经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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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街道 社区现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登记表
序号 | 停放地址 | 停放规模 | 是否集中充电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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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下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负面清单
一、无营业执照的电动自行车厂商、维修点不得进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等业务。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与居住出租房住宿区域之间应完全分隔,分隔处不得开设任何形式的门窗洞口。
四、集中密集型小区内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源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
附件下载:(12)附件:下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