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泰顺县 > 正文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代办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5-30 泰顺县 收藏
朗读

 泰政办〔2018〕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泰顺县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代办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代办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代办服务机制,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根据《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代办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18〕1号)、《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泰委发〔2018〕8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重点代办范围

(一)“大建大美”建设项目。对“大建大美”建设项目,项目所在乡镇应至少确定一名项目代办员,主动对接项目开发建设的推进、管理和实施单位,及时掌握项目推进的难点、堵点,以上级交办承接、企业(业主)委托代办、部门协调配合等形式切实做好政府代办服务。

(二)产业平台投资项目。对投资项目集中的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小镇、工业(小微)园区等,园区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政府代办机构,落实专职代办员,提倡代办员驻点或上门主动对接。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本人到场办理外的事项,实行“内转外不转”的运行方式,由代办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全程免费代办相关审批手续,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店小二”式代办服务。

(三)招商引资(泰商回归)项目。对招商引资(泰商回归)项目,按照“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分工协同”的原则,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相关乡镇或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负责代办;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相关乡镇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督办。对已经落实代办委托的项目,要紧扣代办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从项目引进到项目落地全过程分阶段落实招商、审批、纪检监察三部门协同机制,切实提高招商引资(泰商回归)项目的服务保障水平。

二、创新政府代办方式

(一)健全代办服务方式。结合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代办服务与投资项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衔接,实行“预约上门、一窗受理、一人领办、一次性告知、一单办结”全程免费代办服务。

1.在“泰顺最多跑一次”微信平台设立代办项目征集栏,符合条件的业主只需关注微信订阅号,选择“代办服务”并按要求输入信息,代办员在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提供服务。

2.业主可以通过拨打代办咨询电话或到项目所在地便民(政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代办窗口,将代办项目情况与中心代办员进行沟通并做好代办登记,即可享受代办服务。

3.编制代办业务操作流程图,运用“互联网+代办服务”思维,建立一张代办需求互动交流网,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分级授权,主动推送、对接相关或下步服务内容,为企业办事提供全景式免费代办服务。

4.建立代办全程留痕机制,将代办过程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做到政府代办服务公开透明,信息可查询、业绩可考核、责任可追溯。

(二)建立项目代办“四大员”服务体系。

1.当好项目推进的协调承办员。做好对各类投资政策和有关审批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和正确运用各类政策,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当好项目代办的流程管理员。按照“立体式服务、接力式代办”的要求,全程介入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施工阶段的代办服务。依托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V2.0平台,加强对代办项目的动态管理。

3.当好项目进度的组织联络员。多渠道征集代办项目,并充分利用微信、QQ等载体,建立“一对一”式互动交流,掌握工作动态,做好工作日志,及时反馈进度。

4.当好项目落实的效能监督员。按照“运作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主动公开项目代办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项目业主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

(三)推行“代办联系卡”特色服务。

代办机构和政府投资项目平台、招商、经信等部门要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凡是政府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泰商回归)项目需要代办服务的,由招商、经信等部门向企业(业主)发放代办联系卡,企业(业主)凭代办联系卡便可享受全程免费代办服务或要求代办机构提供协调督办服务。

(四)完善联动协调代办机制。

1.建立全县代办联动机制。属地政府代办机构负责本级政府代办服务。对涉及上下级的投资项目审批,由属地政府代办机构发起联动代办服务,上级政府代办机构应及时响应、认真服务、主动反馈,共同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

2.建立分层分级协调机制。在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代办服务过程中,对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属地政府代办机构应及时组织同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涉及上级部门的事项,可申请上报上级政府的代办机构组织协调,直至由上级审管部门或上级政府进行协调。

3.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代办员可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办理中遇到的问题;代办员应认真填写联合审批协调会议记录表,各参加协调会议的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协调结果落实到位。

三、优化政府代办流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泰顺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taishunxian/20210530/12250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