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综法党﹝2018﹞25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下属各事业单位:
《2018年度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千人评议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度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千人评议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 泰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2018年度千人评议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委办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切实改变干部作风,提升营商环境,现就我局开展2018年度千人评议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和“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的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以深化效能革命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营商环境重点,对局机关中层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开展多维度、动态化的监督评议,着力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全面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 战略、勇当新时代绿色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千人评议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中队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综合业务科科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中层科室、基层站(所)。
四、评议内容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是否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推进“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症”作风建设活动,从严管理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