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柳峰乡“无欠薪县”建设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柳峰乡委员会
柳峰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泰防欠办
柳峰乡党政群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印发
柳峰乡“无欠薪县”建设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和浙江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l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温州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7〕72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无欠薪”县建设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7〕123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举全县之力建设平安泰顺”奋斗目标,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通过落实企业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属地监管、实施部门联动、加大处置力度,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以建设“无欠薪”县为载体,以实施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治理为抓手,确保我乡违法欠薪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目标
我乡2018年全面推开,到2020年底,力争达到“无欠薪”乡镇目标要求。
(一)主要目标:
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三、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