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支部、村委会:
《关于加强“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柳峰乡委员会
柳峰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峰乡党政群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关于加强“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构建农村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解决农村重大事务“上级监督过短、下级监督过软”问题,为打造“牧歌小乡 秀美柳峰”提供和谐稳定的农村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就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清廉村居”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一批廉洁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让全乡村居学有榜样、追有方向、干有标杆,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实现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增强,“小官贪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标准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居“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年内未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对村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90%;村“两委”班子通过“三述一评”等方式,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满意率不低于90%。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村情月报”制度,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向外出务工人员、社会各界公开村情事务,全面接受监督。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由乡代管,村报账员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村级债务化解的相关规定,切实规范村级债务化解行为,确保债权应收尽收,未违规新增村级债务。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对村居“两委”以及村监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委正常开展对村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和扶贫救济等方面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