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西政〔2018〕169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规范农村老年人福利费支出,结合西旸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农村老年人福利费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农村老年人福利费开支,支持鼓励福利费开支以按股分红为主。
各村根据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严格控制老年人福利费开支,村集体经济收入低入村集体经济支出的禁止发放,杜绝举债发放现象发生。村发放福利费支持鼓励以控股分红为主要手段。
二、坚决杜绝以老年人福利费为由的开支现象。
坚决杜绝“隐形衣”、玩起“障眼法”等手段发放老年人福利费和老年人福利费支出。对于违反规定的,必须严肃问责,严厉惩处;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三、根据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情况决定村老年人福利费的发放。
各村根据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决定村级老年人福利费支出,当村集体经济发展增长不足20%的村,当年村级老年人福利费支出总额不得高于上年度,往年未曾发放的村不得发放老年人福利费。对于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必须相应减少村级老年人福利费开支。对于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减少20%以上或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少于10万元的村,应停止村级老年人福利费发放。
四、实行经费申报核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