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政办〔2018〕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残联联合制定的《泰顺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
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残联
为加快完善我县特殊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市特殊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5〕42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温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温政办〔2018〕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提升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持证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入园率不低于90%;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8%;持证残疾少年高中段入学率争取不低于85%,其中视障、听障少年高中段入学率争取不低于90%,智障少年职业高中入学率争取不低于80%。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基础教育。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安置原则,进一步探索卫星班试点工作,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努力形成具有泰顺特色的融合教育模式。
(二)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健全覆盖各学段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特殊教育政策保障机制。
(三)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坚持扬长教育原则,落实“一人一案”教育策略,全面推进个别化教育。加强特殊教育人员配置和队伍建设,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强化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开展“卫星班”和医教结合试点,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完善残疾人接受教育体系。
1.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逐步达到我县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多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
2.积极发展残障儿童学前教育。切实将残障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残障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幼儿班。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增设融合教育班。
3.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段教育。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县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班,加强与县职业教育中心的联系,县职业教育中心要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残疾人招生规模,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鼓励和扶持县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银行、医院等各类社会公共场所要为残疾学生实践活动提供便利。积极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除工作,切实提高残疾人素质。
(二)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建设。
1.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20年,县特殊教育学校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重点解决我县中重度智力残疾、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问题,同时也是我县特殊教育的实验基地、指导中心、培训中心和教学研究中心,努力开设重度残疾儿童教养班。康复中心、福利院等集中安置残疾儿童的机构要开设义务教育课程。
2.积极举办“康教结合”机构。根据残疾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多形式举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和重度残疾儿童教养机构。面向残疾儿童的康复幼儿园,要参照规范化幼儿园标准,并根据残疾儿童康复需要合理配置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实施医教结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教育机构由县残联审核,县教育局审批。县级公立医院要加强与县特殊教育学校的联系,为学校一线教育教学提供支持,提供专业康复师、治疗师培训,配合学校进行专项测试评估,并定期到学校进行医疗服务。
(三)积极开展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
县教育局要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管理体系,合理规划设置学区随班就读资源中心,配备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领导、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具体指导、县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参与、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为基础、辐射所有随班就读学校的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个资源教室,5万人以上的乡镇建2个以上资源教室。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和普通高中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继续采取“不算人数算分数”的办法来调动普通学校教师接收“随读生”的积极性。落实县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的工作制度,确保随班就读的质量。
(四)完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
1.对具有本县常住户籍,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服务,送教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送教上门、免费教育的原则,采取走进家庭实施“一对一”的送教上门服务。对有能力到社区或者县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的,可以定期集中安排予以教育。教育部门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为送教上门的学生建立学籍,落实送教人员和送教任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残疾儿童定期送医上门;残联负责对有需要的重度残疾学生送康复器具上门;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定期送温暖上门。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社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等多途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鼓励社会爱心人士和爱心机构参与,支持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完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