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政办〔2018〕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泰顺县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部署,推进体育体制机制创新,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发挥社会力量在体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体育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探索社会力量办体育有效路径,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争取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格局、组织体系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立县,旅游兴县”战略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重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计划、办竞技体育、体育文化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主要实施以下“十大举措”:
(一)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壮大体育社会组织。到2020年,县级体育社团达30个以上,乡镇“1+X”体育组织体系(“1”即1个乡镇体育总会,“X”即若干个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出台《泰顺县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培育、评估考核、奖励扶持、购买服务等相关政策,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注册、管理考核、平台搭建、奖励扶持等政策措施,促进体育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县体育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体育总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与管理。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PPP模式等方式参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与管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全面考虑体育设施布局,融入体育元素。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鼓励支持建设群众身边健身设施。统筹安排一定比例的拆后用地、低效用地,制定具体管理办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多样化体育健身场馆和运动休闲综合体。支持体育场馆电力配套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县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体育场馆设施运营效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鼓励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积极推进“体医结合”。鼓励在县级医院设立体质测定和运动医疗的临床科室,体质测定项目纳入居民健康体检项目,将体质监测结果与群众锻炼记录、健康档案相结合,提供个性化运动处方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机构。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注册、管理考核、平台搭建、奖励扶持等政策措施,有效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履责服务率,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科学健身指导方面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支持社会力量推广普及全民健身活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学校联办等形式,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组织、支持体育社团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领全民健身理念,提高运动技能水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优势,推动职工体育和各类人群体育活动的开展。(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支持社会力量开设体育后备人才训练机构(以下简称民办训练机构),在训练场馆建设和租赁、后备人才基地认定、体育人才引进、退役运动员安置、运动员选材招生输送、教练员队伍建设、赛事奖励等方面给予扶持。对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按照相应补助标准给予配套补助;对被命名为省级、国家级运动训练基地的民办训练机构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与社会力量联合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力量承接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及省、市优秀运动队建设。(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