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三政〔2019〕31号
各社区,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安委〔2019〕3号)和《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安委〔2019〕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三魁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三魁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三魁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守红线意识,增强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防控重大风险,切实提高我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根据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综合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大检查活动,强化源头治理,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水平,提升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全面提高我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镇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是涉及可燃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企业;物流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城镇燃气等领域企业和场所。
三、检查重点及分工
(一)烟花爆竹经营和易制爆危化品企业检查整治。镇安监所、派出所、市监所按要求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储存、零售等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网点布局、超量存放、流向登记等情况,并严厉打击非法购买、销售、储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