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安委办〔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类责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电力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安委〔2019〕4号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电力安全管理责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电力安全管理责任,根据《温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电力安全管理责任的通知》(浙安委办〔2019〕3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电力安全管理责任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电力事业发展迅速,但随着电力规模不断扩大,电力运行方式越来越复杂,调控难度越来越大,安全监督管理要求逐年提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完善电力监管体制机制,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电力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二、明确电力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