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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罗阳镇安全生产六大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泰顺县 收藏
朗读

罗政〔2019〕78号

各社区管委会、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科室,镇属各单位:

现将《罗阳镇安全生产六大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罗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阳镇安全生产六大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事故隐患,加快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根本性好转,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8年下降20%以上”的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泰顺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以镇长李勤俭为组长,常务副镇长陈学明为副组长,各行业分管领导、各办(中心)主任、各社区书记、主任、镇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七大攻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刘益卿任中心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活动开展的组织、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聚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强化安全防控措施,全力打好打赢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城乡危旧房、建筑施工、城市安全治理“六大攻坚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一)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各社区、村(居),各行业主管科室要按照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要求,重点抓好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老旧民房、等火灾隐患整治,确保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二)道路交通治理攻坚战。重点抓好电动自行车、城市客货运车辆、重点市政交通设施和公路防护设施等问题,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降低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数量。

(三)危险化学品治理攻坚战。加速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以及重大风险隐惠大型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深化危化品领域“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危险物品仓储建设和规范处置工作,确保危化品事故零发生。

(四)城乡危旧房治理攻坚战。重点抓好新增危险房屋防控和城镇存量危房安全隐患消除,全面开展预制多孔板城乡房屋隐患排查,提升房屋拆治过程安全防范水平。

(五)建筑施工治理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抓好危大工程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高坠事故专项治理。

(六)城市安全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提高城市运行风险联动防控能力,重点抓好燃气钢瓶、特种设备、涉尘和喷涂场所、学校校车和实验室等安全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安全治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明确措施(2019年3月中旬到3月底)。各社区、村(居),各办(中心),各有关行业主管科室,镇属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各专项行动,把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基层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自加压力、简化程序,明确举措、落实责任;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开展广泛宣传教育,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9年4月上旬至11月下旬)。各社区、村(居),各办(中心),各有关行业主管科室,镇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4月中旬前,全面摸清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隐患分布情况,并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做到“一企一册,一行一册,一地一册”;要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确保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实行分类整治,对重大隐患或重点区域要进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治到位、见实见效。

(三)加强督查,巩固成效(2019年12月)。各社区、村(居)、各有关行业主管科室,镇属各单位要加强过程督查和指导,在12月上旬完成对辖区工作情况的核查验收,并将结果反馈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县政府将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对属地工作落实和牵头单位督促情况进行量化评定、综合验收,对过程督查和结果验收情况按比例赋分,纳入考核评价实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六大攻坚行动”由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行业分管领导和科室、社区、镇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攻坚行动。各社区、各行业主管科室、镇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攻坚期间,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并于每月23日前报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强化属地责任和工作举措,督促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改。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社区、各有关行业主管科室、镇属各单位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六大攻坚战”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眼于防范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着眼于遏制重特大事故,着眼于减少事故总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事业单位,突出排查、辨识、评估、管控、整治、验收、销号等环节,重点排查整治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

(三)广泛宣传引导。广泛利用会议、墙报、宣传栏、横幅等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公布公告重点风险和事故隐患等,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发挥媒体监督和推动作用,为“七大攻坚战”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把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作为打好“七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做到全过程安全监管、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事故存量、减少安全事故增量。各社区、各行业主管科室、镇属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将定期通报重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各社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镇属各单位每月26日前将专项攻坚行动进展情况上报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刘益卿,联系电话:59282716,电子邮箱:lyzajb102@126.com)。

附件:1.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2.道路交通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3.危险化学品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4.城乡危旧房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5.建筑施工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6.城市安全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附件1

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火灾起数比2014年至2016年的年平均数下降35%,坚决遏制亡人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重点整治物理分隔不到位或两层以上居住部分没有设置独立安全出口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

1.整治目标:4月15日前,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回头看”。11月底前,完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隐患整治。

2.工作机制:在流动人口4000人以上的社区(村居)推行“旅业式”管理,强化源头防控;各社区、村(居)、各职能科室、全科网格员等力量要建立常态化、网格化的消防巡查巡防机制,强化末端监管;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发生火灾的,严格落实“三个必须”问责铁规,强化责任落实。

(二)高层建筑。重点整治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堵塞、远程监控系统未联网等突出问题。

1.整治目标:11月底前,全镇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设施维保机构(单位有技术力量的,可自行维保),定期开展维护保养;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完成建立微型消防站;基本消除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瘫痪现象,持续巩固远程监控系统整治成效。

2.工作机制:进一步固化高层建筑物业维修资金“绿色通道”,有效确保整改资金落实。探索建立无物业、无维保单位、无业主委员会的高层住宅建筑隐患整治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补齐高层建筑隐患治理“最后一块短板”。发动业主委员会参与隐患整治,推动物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点“重建轻用”的问题,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等违法行为。

1.整治目标:6月底前,有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点欠账的要完成清账任务。大力推广“1元钱充电时长不低于5小时”的电力费用优惠政策;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坚决确保不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

2.工作机制:推动将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强化政策保障。公安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力量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社会面执法震慑。要鼓励第三方机构进行充电点建设,补齐充电需求缺口,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全覆盖。

(四)老旧民房。重点整治辖区内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老旧民房,通过电气线路改造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老旧民房消防隐患。

1.整治目标:11月底前,完成耐火等级低的全木或砖木结构民房和1990年以前建造的两类民房电气线路改造。

2.工作机制: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员,排摸老旧民房底数,根据电气线路是否改造完毕、民房内是否有人居住等不同情况分类统计,登记造册,同时加大对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的财政投入,结合辖区实际,隐患大、居住人数多的先行整改,列出整改计划和责任清单,确保11月底前老旧民房全部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村(居)、各行业主管科室、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巩固隐患治理成效、夯实基层防控基础、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负责,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统筹推进重点领域隐患整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县消安委已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县政府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双预警”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纳入平安建设“负面清单”扣分内容。并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力、火灾隐患突出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社区和科室,落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倒逼工作开展。

附件2

道路交通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源头、城市、公路、农村四大战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厉查处和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整改消除道路交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

1.开展路面秩序净化行动。完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管理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等“2+N”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城市治乱疏堵,加强交通事故防范。加大电动自行车管理,严禁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登记率达90%以上;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违法查处数同比增50%以上。

2.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在现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底数的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经营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企业台账和档案,实施动态管理。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等经营单位的检查抽查。开展电动自行车在市场流通领域的专项监督抽查,加强对不合格经营单位的处理。加大对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查处力度,严格把控好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安全。

(二)开展客运安全专项治理。对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基础台账,结合国家安装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在公交车内设立安全警戒线,喷涂张贴统一警示标语,升级完善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措施;在实现公交车视频监控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运用大数据分析、人脸卡口、智能安检等智能技术。以应对处置乘客干扰行车为重点,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JT/T999)要求,完善应急处置规范。严厉查处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营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规定线路班次行驶、“两客一危”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等违规违章行为。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情况专项整治,促进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行业管理动态监管工作水平。

(三)开展重点市政交通设施和公路防护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对市政及公路桥梁防撞护栏设置情况、临水临崖路段、急弯陡坡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安全运行监督和养护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做到“底数清、状况明,按时巡、及时修”,切实保障桥隧设施运行安全、有序。开展桥梁防撞护栏安全隐患整治,对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市政及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综合评估,科学制定防护设施改造方案,加快推进治理。

三、职责分工

(一)由罗阳镇派出所所长蔡松华牵头负责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由分管交通领导吴阳牵头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城市客货运安全专项治理以及公路桥梁设施安全治理工作。

(三)由市场监管局罗阳分局局长陶学萌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治理工作。

(四)由罗阳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吴光锡牵头负责市政在用的城市桥梁和隧道安全设施治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有关行业分管科室、各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和部署,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责任,分解任务,把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开展协作配合,积极运用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开展违法行为精准打击。

(二)切实摸清底数,严格整治隐患。坚持市、县、乡(镇)三级联动和行业系统分线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排查,分门别类建立信息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及时采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严查违法与宣传警示相结合,超前预防与高效应急相结合,大力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净化、农村安全守护、宣传警示曝光等行动,狠抓落实,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督导检查,开展责任倒查;对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尽责,导致发生影响平安创建重大案(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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