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9年8月25日是第三次全国残疾预防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认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残疾预防工作,加快残疾预防事业发展,根据中残联《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9〕36号)的要求,开展我县“全国残疾预防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残疾预防,从生命源头做起
二、活动时间
2019年8月25日(有条件的乡镇可适当延长〉
三、宣传重点
(一)优生优育知识。以育龄妇女、孕产妇和儿童家长等人群为重点,围绕婚前、孕前、孕期、儿童保健,广泛宣传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0-6岁儿童残疾筛查和早期干预等相关知识,增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意识,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
(二)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政策。围绕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36号),广泛宣传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政策,帮助承担儿童保健、儿童残疾筛查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和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家庭尽早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对象、标准、申请办法等,使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家庭能够申请康复服务。同时,积极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控等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宣传,使各项残疾预防惠民政策惠及更多老百姓。
(三)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围绕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着力防控疾病致残、努力减少伤害致残、显著改善康复服务等四大残疾预防行动,进一步强化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的广泛宣传,提升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一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残联要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在“残疾预防日”活动期间,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实地调研和走访慰问,了解本地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情况,研究解决相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围绕“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主题,结合自身职责,组织本系统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乡镇残联要认真牵头制定本地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发挥好宣传教育活动牵头组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