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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SD01-2020-0006
泰政办〔2020〕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泰顺县茶叶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泰顺县茶叶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泰顺茶产业绿色发展,全面提升泰顺茶叶的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促进茶业产业提质增效、茶农稳定增收,实现质量兴茶、品牌强茶,根据《泰顺县茶产业发展“五个一、五个十”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第一条 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科技引领、典型示范、综合施策”等措施,积极打造茶产业绿色发展新模式,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县茶园面积发展到9万亩左右,茶叶质量效益、“三杯香”公共品牌影响力、产业竞争力、产业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加工清洁化和病虫害绿色防控,茶叶年产值(农业产值)达到5亿元,为创建茶叶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县打好基础,推动我县向现代茶业强县转变。2020年至2022年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扶持县境内从事茶叶种植、加工、销售、服务的茶叶行业协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茶农户以及在外经销我县茶叶的商户等。其中县本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泰顺“三杯香”品牌建设,统筹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用于茶叶机械化生产建设“机器换人”、龙头企业培育、科技合作创新和茶园建设等。
第二条 建设生态茶园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推进产业与生态相协调,采取种树、留草、间作、套种、疏水、筑路、培土等综合措施,保持茶园水土,改善茶园生态,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生态茶园建设与观光茶园建设相结合,做到水路系统完整、园地种植规范、园相整齐优美、生产管理规范、病虫防控绿色、产品优质安全和档案完整归档的要求。到2022年,全县建成生态茶园基地20个以上。
(一)鼓励种植本地小叶种茶。对集中连片新植(含改植换种)10亩(含)以上,且种植“本地小叶种”的每亩补助1500元,种植“香菇寮白毫”品种的每亩补助2000元。
(二)茶园改造与观光茶园建设。通过项目申报,对改造连片面积50亩以上并达到标准茶园要求的,每亩补助500元;对达到观光茶园建设标准要求的,每亩再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
(三)实行对生态茶园基地建设的奖励。对评为县“生态茶园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评为省农业农村厅“五园”创建生态茶园示范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三条 推进科学种茶
优化农艺措施,强化茶园科学管理,倡导茶树健身栽培,培育“茂大壮”茶树,全面推广茶园农药化肥双减技术、新型绿色防控技术、优质茶机械化采摘技术、有机茶和绿色食品茶生产技术,综合应用生态调控、农艺改良、物理防控、生物防治等,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到2022年全县有机茶园认证基地达5个以上,绿色食品茶基地达10个以上。
(一)茶园病虫害实施生态防治。严格控制茶农在茶园里使用化肥农药,推广新型绿色防控技术防治病虫害,对茶园里使用“天敌有好型LED杀虫灯”“数字化诱虫板”“茶尺蠖性诱剂”等技术的给予70%以上补助,使用生物源农药的给予50%补助。
(二)鼓励有机茶和绿色食品茶基地建设。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首次通过欧盟有机认证、国内有机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补助,续认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补助;对实行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三)鼓励机械化采茶示范基地建设。对5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的标准化机采茶园,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
第四条 推行清洁加工
本着“合理布局、分批推进、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合理整合我县茶叶加工资源。按照“生产环境清洁化、加工燃料清洁化、加工设备清洁化、加工流程清洁化”和不添加任何有害物质的要求,进行茶叶初制加工厂升级改造,重点推广电、气等能源和茶叶初制加工不落地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循环滚炒模块设备等,提升茶叶绿色加工的能力与水平。鼓励新产品研发,积极发展茶叶精深加工,鼓励企业开发茶叶延伸产品,提高茶叶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茶叶附加值,不断提高茶叶产品的科技含量。力争到2022年全县80%茶叶初制加工厂完成升级改造。
(一)茶产业用地优先。要进一步引导和完善茶叶加工集中区建设,推动茶叶加工向规模化、产业化聚集。凡符合泰顺茶产业规划的茶业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有关乡镇和部门要予以支持。
(二)鼓励加工设施设备更新。对验收合格的新建或改建清洁化、标准化茶叶初制厂厂房(要求占地面积200平方以上)每平方米给予补助500元,配套建设的晒场每平方米给予补助40元;对经验收合格的引进先进连续化、智能化成套茶叶加工流水线的,给予50%补助(已享受国家购机补贴的除外);引进“茶叶智能化多功能循环滚炒模块”设备的,每套补助10万元。
(三)对评为县十佳标准化名茶厂(茶叶清洁化连续化加工生产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五条 提升主导品牌
利用泰顺生态县得天独厚产茶生态环境和优异自然品质的优势,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着力提升“三杯香”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的企业品牌,扩大品牌效应,增强绿色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
(一)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户外广告等媒体宣传“三杯香”品牌;开展泰顺“三杯香”品牌的促销、推介和品鉴活动;开展“十大工匠”评选、茶文化知识竞赛、茶技艺竞赛、茶旅游体验和品牌推广战略合作等活动。
(二)加强“三杯香”品牌的管理。增强茶产业行业管理力量,每年安排20万资金用于品牌管理,县农业主管部门做好绩效考绩工作,完善奖惩措施。
(三)鼓励茶企参展。由县农业部门统一组织企业参加的茶叶展会,根据展会级别和地域给予不同的补助标准。参加国(境)外、国家级、省级、市级展会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次补助2万元、0.8万元、0.5万元、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