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TSD00-2017-0004
泰政发〔2017〕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体育产业发展,有效促进体育消费,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6〕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进人民福祉、提高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战略,以“体育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以争创百丈时尚体育小镇为主平台,以加快发展运动休闲产业为主旋律,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积极性,促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与融合,延伸产业链,推动我县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激发体育产业市场活力。充分挖掘和整合全县自然、生态、人文和旅游等资源,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的互通和联动,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体育赛事产业和体育旅游产业。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0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6%;围绕创建百丈时尚体育小镇,谋划打造全国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创成全国象棋之乡;争创国家级山地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创成省级体育运动休闲基地;培育和打造1-2个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单项特色体育赛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以上;提高大众健身和消费意识,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推动体育旅游、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健康服务等业态快速发展,“体育健康旅游养生胜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完善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政策。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社会组织,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承办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利用荒山、荒地和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建设体育健身场所。
(二)培育多元主体。用足用好省、市、县体育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通过政府购买、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发展,开展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大力培育体育中介机构,充分调动体育中介机构的市场积极性,推动体育市场各类资源有序流动。
(三)优化产业布局。组织开展山水运动资源、民族传统体育资源调查,摸清发展体育产业的自然、人文基础条件。打好泰顺生态牌,充分利用森林、湖泊、山地等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传统体育人文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集聚区,策划包装、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市场前景好的体育产业项目。围绕县城公共体育资源,以大众健身为主题,打造充满活力的运动之城。充分利用公园绿地、空置场所,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健身休闲设施,形成城镇15分钟健身圈。以体育中心为基础,谋划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同时,大力发展全县体育信息咨询、体育表演、体育培训、体育宣传和体育创意产业。围绕飞云湖独特的水体自然资源,继续引进国家、省级水上运动项目入驻,扶持水上运动俱乐部发展,培育和打造体育康复、体育观光、体育地产、体育养生项目,建好用好环飞云湖绿道慢行系统,做好时尚体育小镇文章,谋划打造全国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同时,围绕开发畲族文化和九峰省级风景名胜区、承天氡泉省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以亲子乡村度假、户外运动、养生休闲为主题,培育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集聚区。积极打造全县生态运动休闲体验圈,结合智慧城市、绿色出行,充分挖掘水、陆、空资源,通过全县森林古道、交通绿道,连接各类文化旅游资源(如廊桥、古民居、红色资源、其他文保单位)和运动休闲基地(如漂流、露营、攀岩、瀑降、滑草、室外游泳池、垂钓、亲子运动、山地自行车赛道、户外拓展项目等),谋划打造全县步道系统和自行车路网,鼓励以此为基础同步建设一批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健身休闲设施,并依托电子与实物标识网络系统进行宣传营销,努力打造国家级山地户外运动精品线路。
(四)加强体育赛事活动营销。打造以廊桥文化为主题的户外运动节,培育以户外知识与技能为主题的户外体验探险活动,创办以山地户外运动和户外产业交流为主题的论坛。以体育中心为载体,组织举办羽毛球、排球、篮球、乒乓球、游泳等高级别赛事,充分发挥大型体育赛事的眼球效应。积极打造全国象棋棋后赛、百丈水上系列高级别赛事、环浙江自行车公开赛、古道马拉松、毅行等品牌赛事。
(五)促进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推进省级、市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创评。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支持教育实践基地挖掘、开发户外运动项目。促进康体结合,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各类农业特色产业园开展户外拓展运动项目。支持企业和各类机构复合式经营体育、文化、旅游等相关项目,打造集健身休闲、旅游观光、体育体验等为一体的新兴业态。大力支持“互联网+体育”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模式推广体育产品信息和健身消费资讯;加强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完善网上场地预订、门票销售、信息查询、健康指导等服务。
(六)营造健身氛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利用微信、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体育运动知识,推介各类体育运动场所和消费信息,鼓励利用各类社交平台互动交流,提升消费体验。引导科学健身,在各单位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单位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加强居民体育技能培训,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鼓励实施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确保学生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养成终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
(七)扩大市场供给。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公园、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和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制订足球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推动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者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创新场馆运营机制。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产权制度改革,积极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体育场馆建设运营新模式,尝试通过PPP、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模式开发运营体育场馆,实现体育健身与演出、商贸等上下游关联业态融合发展。
三、政策措施